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湘阴水利函议复字〔2019〕13号(C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
答 复
戴太平等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杨林寨乡水管会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认真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杨林寨乡属我县的移民乡镇,按省定湘滨南湖大圈重点堤垸划分,其水利管理体制隶属湘滨镇水管会的一个分会,如白马分会、洞庭分会一样。2013年,考虑到其向上级争取移民项目,水利局同意设立杨林寨乡水利站(由湘滨垸水管会管理),机构名称已在湘阴编办发〔2013〕44号文件中确立。但是,在县级以上的水利主管部门中,我县12个堤垸中没有杨林寨堤垸名额,其规划的重点堤垸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由湘滨垸统筹实施,如果单独设立杨林寨乡水管会,堤防水利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将对应不到实施载体,对杨林寨乡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堤防工程建设将造成不利局面。湘滨南湖大圈是一个闭合的防洪大圈,防汛抗灾须统筹调度,如果杨林寨乡因无项目实施造成工程短板,将降低整个湘滨南湖大圈的抗洪标准,势必成为杨林寨乡人民群众的心头大患。关于县级投入方面,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与重视下,杨林寨乡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沟渠疏浚项目给予了重点倾斜,2017年投入奖补资金80万元,2018年投入奖补资金171万元,同比面积相等的沙田垸2017年沟渠奖补仅23万元,2018年仅95万元。农村饮水工程对杨林寨乡的投入同样给予了重视,杨林寨水厂建成于2009年,2015年进行了改扩建,设计日供水规模为3500吨,目前管网覆盖达11个行政村。综上述,杨林寨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没有因为没有单独设立水管会而减少县级投入,水利局也并非对单立“杨林寨乡水管会”设置障碍,而是为全县水利工程大局特别是杨林寨乡水利工程的立项长远考虑,建议暂不宜设置。况且,机构改革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我局将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加强调查研究,从确保杨林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从不断推进湘阴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与杨林寨乡党委政府一道共同研究,再予考虑。
感谢您对湘阴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水利局
2019年6月28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人大联工委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
经办人:余朝辉 黄 伟 联系电话: 2223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