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湘阴卫建〔2019〕1号A类
湘阴县卫生健康局
对湘阴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
答 复
陈国彬代表:
你在湘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到的“关于加强医院医疗废物处理”的建议, 此建议引起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门研究。反复讨论了初步办理思路。5月6日,我局就建议办理思路与您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办理意见,现书面答复如下:
我县共有县直医疗机构6家、民营医疗机构3家、乡镇卫生院19家、村卫生室210家,共计床位1667张。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治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县所有医疗机构分别与岳阳市方向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签定集中处置合同。另外该公司还在湘阴聘请两名专职医疗废物收集员,负责将县城各社区服务中心及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至医废暂存点,再交由岳阳方向固废公司转运集中处置。县直各医院(含康复、民营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乡镇个体诊所由乡镇卫生院收集)的医疗废物由岳阳方向固废安全处置公司按时上门收集转运处置。
一是关于“摸排情况制定方案”的问题。我局已经对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摸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湘阴县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和《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方案》,明确了相关单位的职责和处置要求,确保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在收集、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的安全。我局于2017年11月22日下发了《湘阴县卫生和计划生局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医疗废水处置整治的通知》,2018年4月27日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处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下达整改意见书34份。目前各医疗机构均已按期按质与有资质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公司签定建立合同、并已建设完工、平稳运行且通过第三方检测合格。
二是关于“分类管理”问题。医疗废弃物分为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和一般医废,其中前三类医疗废物全市仅有方向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一家为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公司,我县所有医疗机构均分别与岳阳市方向固废安全处置有限公司签定集中处置合同;一般医废全县仅有博晟公司具有处置资质,只有环保部门才能对该公司进行监管,我局将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分类储存。
三是关于“优化设施布局”的问题。县直各医院(含康复、民营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乡镇个体诊所由乡镇卫生院收集)的医疗废物由各医疗机构设立专门暂存点,定期进行分类管理和消毒处置,再由岳阳方向固废安全处置公司按时上门收集转运处置。另外该公司还在湘阴聘请两名专职医疗废物收集员,负责将县城各社区服务中心及个体诊所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至医废暂存点,再交由岳阳方向固废公司转运集中处置。关于特许经营退出机制,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
四是关于“完善税费政策,实现共同承担”的问题。根据岳阳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卫生局、物价局《关于明确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财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岳环发〔2010〕65号)文件:“全市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由同级财政按50%的标准予以补贴。”按照文件精神,目前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补贴只有非营利医疗机构才能享受。
五是关于“增加投入,高标准建立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问题。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根据规定,在县级建立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技术标准高、资金投入大,县级建设难度大,我县暂不具备建设高标准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条件,全省也没有县级建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先例。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5日
承办负责人:李自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易跃兵2828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