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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1-28 15:41 浏览次数: 1

                                                                                 湘阴建议复字〔2019〕5号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

                                                  答     复

田亚波代表:

您好!您在湘阴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请求政府借鉴望城区物业管理经验,快速转变我县物业现状的议案的建议”,指出了我县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建议,针对你的建议意见,我局多次组织到长沙县、望城学习吸收小区物业管理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实际,采取了系列措施,狠抓落实,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理顺体制机制,高位推进小区物业管理。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并争取县政府常务会通过了《湘阴县物业管理办法》,正按行文程序发文,预计8月份前可正式出台。本《办法》将按照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为主、社区参与、我局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协作的原则,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新体系,明确部门单位小区物业管理监管职责。同时,多次向县政府汇报,请求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物业管理工作;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流办理”的原则,通过会办、交办、督办等方式,及时组织处理物业矛盾纠纷,调度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的突出、重大问题。二是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协会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制定了物业行业服务标准、行规行约,并协助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相关工作,同时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人员业务培训等活动,共同解决行业争议和纠纷。三是实行部门联动,强化小区物业管理指导监管。针对物业管理小区内违章搭建、车辆乱停、噪声扰民、侵占公共空间、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我局根据12345公众服务热线的投诉,密切配合公安派出所、城市综合执法局、相关社区,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行动,查处违章搭建16处,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同时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建议建立物业管理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将由县政府牵头,成立以乡镇城管执法中队为基础,公安、市场、环保、消防、城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依法查处物业小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乡镇属地指导监督职责。一是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建议将小区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范畴,明确分管责任人,合理配备社工,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协助乡镇指导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换届;负责对物业企业实施考核、监督物业企业的选聘和退出;协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的关系;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重点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绿化养护、安全防范及文明创建等工作。二是在即将出台的《湘阴县物业管理办法》已明确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主管城建的政府办副主任负责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及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参加。主要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三是配合乡镇、社区依法依规选举成立了长银滨湖等3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了湘江明珠、精密新世纪花园等5个小区的重大物业管理纠纷,避免了矛盾激发,减少了群体上访事件。

三、强化开发建设管理,切实提高楼盘品质。一是严把前期规划评审关。在规划设计方案评审中,督促所有新建小区在小区设计方案中明确了物管用房和环卫、绿化、亮化、安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的设计方案,以及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方案,为小区推进物业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严把中期质量监督关。严格督促建设单位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并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三是严把综合验收关。在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前,对所有新建楼盘的前期物管方案,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物管用房和物管设施的规划配置情况等进行逐一审查,指出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了全县所有新建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全面推进,逐步规范,物业用房和物管设施按规划要求配置到位。

四、加强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下半年将组织社区物业专管人员、业主委员会及物业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扭转过来社区专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欠缺,指导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业主委员会不作为、乱作为;物业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不高等诸多影响物业行业发展的不良局面。

五、推进小区物业服务清理整治,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一是拟定《湘阴县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现在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本《制度》将加强对物业企业资质取消后的行业监管和诚信建设,提高物业行业的诚信度和服务质量,并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每年曝光一批服务不良、遭业主投诉较多且不能按期整改的物业企业,增强企业规范服务意识、优质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不断提高为业主服务的质量,树立行业新风,推动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二是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导监督碧桂园、恒大等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相关工作,有效地遏制无序竞争,建立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秩序。三是制定了开发项目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验收标准,制作承接查验示范文本,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流程,切实维护广大业主权益。四、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备案前,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三的比例交存物业保修金,作为物业保修期内物业维修费用的保障。确保建设单位在物业保修期内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形下,业主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保修金予以维修。

六、全力争取县政府的财政支持。现已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建议由县财政集中配置资金,用于物业行业协会的前期筹备经费,业主委员会的相关工作经费,引导和鼓励物业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品牌企业的发展,支持物业服务行业人员培养、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奖励在安置就业、社区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物业服务单位,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提升物业服务经营效益。

七、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引导。计划8月中旬与文星镇 、物业行业协会共同配合,开展物业管理法规进小区宣传活动,以手机报、电视媒体、设立咨询台、印发《小区物业服务》等形式,加大对物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物业管理中的权责问题,增强业主及物业企业的法律意识,引导小区业主树立正确的物业服务观念,减少物业矛盾纠纷的发生。

最后,非常感谢田亚波代表对我县规范物业行业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房地产行业工作,共同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快速稳定发展。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0日

抄报:县人大联工委  县政府办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         

经办人:李文       联系电话:1351730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