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湘农议复字〔2020〕C类5号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
答 复
李建国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点支持平益村(原秃峰村、彭家村)中低产田改造的建议》的提案,县农业农村局十分重视,经过认真核实,说明情况如下:
1、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的政策要求,在以往2011年—2018年,曾经实施过国土、水利、发改、农开等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的乡村,近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能进驻,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建设,也是为了各开发县更多的乡镇、村都有机会进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评估数据显示,石塘镇平益村的原秃峰村在2011年—2018年实施过农田建设项目,如果在近年强行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会被上级主管部门否决。原彭家村已纳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范围,并安排一些工程项目的建设,但未考虑李建国同志提到的中低产农田。
2、根据农田建设和农垦股、水利设计院工作人员的现场核实,李建国同志提到的平益村城市垃极无害化处理厂区一线1000多亩中低产农田横跨原秃峰、彭家两村,耕种确实困难。由于地势地洼,排水不畅,1000多亩的水田有向沼泽地演变的趋势。区域内5000多米渠道亟待清淤和衬砌,但由于常年积水,通行不便,施工条件特别差,初步估算渠道整修费用需资金2200万元以上,耗资巨大。而且根据水利设计院专家的意见,渠道整修仍然难以改变田地常年积水的现状。
3、根据现场考评,如在当地进行土地平整,然后再进行路、渠、田的综合规划和整治,可以使1000多亩水田得到长效治理,达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目地,但因该项目资金投入巨大,县级财政无力投入,争取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实施中予以考虑安排。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7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政协提案委 联系单位: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经办人:甘亚卿 联系电话:0730-2115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