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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6-18 15:27 浏览次数: 1

湘公交议复字【2020】4号A类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8号建议

答  复

刘浩代表:

您在湘阴县人大十七届第四次会议上撰写的《关于加强对拜米电动车的管理》第58号建议已收悉,经大队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拜米电动自行车是县政府引进的共享交通工具,虽然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众,但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基于此,疫情一结束,交警部门就组织开展了电动车上牌整治工作。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电动自行车上牌一律免费,并出台《关于加强电动车管理通告》。交警大队相应出台了《电动车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方案》、《全县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设置过渡期、实行临时号牌管理的基础上,实施“有牌严管”、“无牌查扣”,全面掀起电动车整治工作风暴。截止5月底,全县各乡镇共对7423台电动车办理上牌登记手续。

对电动自行车载人违法现象,经请示省交警总队领导,依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实施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从6月份开始拟对当事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默认50元),对拒绝接受罚款的,可以扣留非机动车。在电动车整治中,对部分违法人员将集中教育学习。为提高电动自行车治理市民知晓率,引导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交警大队将利用微信、微博、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湘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