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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6-19 09:30 浏览次数: 1

湘阴建建复字2020〕2A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号建议

答    复

田亚波代表

你好!您提出的“关于统一规范小区停车收费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加强指导,明确街道监督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协调指导街道及社区,正确履行属地管理职责。 街道办事处依法监督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等工作,督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居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对业主大会筹备、召开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现根据我县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已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15个,计划三年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率达到90%以上。

二、积极协调,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

根据《湖南省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其它非住宅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局多次协同发改局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及停车费,进行实地调查,并出台《湘阴县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同时,加大对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的指导监管,查处违规收费5起,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有效杜绝了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擅自设立强制性收费项目、乱收费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擅自设立强制性收费项目、不实行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切实维护了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

最后,非常感谢田亚波代表对我县规范物业行业管理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房地产行业工作,共同促进我县房地产业快速稳定发展。 

  

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69

抄报:县人大联工委 县政府办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          

经办人:李文    联系电话:13517308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