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湘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6-26 08:28 浏览次数: 1

湘阴司法复字[2020]1B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 

答 复

刘美丽代表

县人大第十七届第四次会议第7号《关于加强我县反家暴有关工作的建议》已收到,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平安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4月15日上午9点,由司法局牵头组织,邀请县政法委分管综治副书记皮周彦,县综治督导室主任蒋曙辉,县公安局信访办主任易双辉,县法院诉讼中心主任蒋丽娟,县妇联分管维权工作副主席刘瑛,县关工委副主任殷杰等同志就《关于加强我县反家暴有关工作的建议》进行开会协商。在会上一致达成共识,现对建议承办情况回复如下

一、细化执行机制

一是进一步明确遭受家庭暴力受害人求助的途径。“会议”要求公、检、法、司、妇联等各家单位严格按反家庭暴力法》增强指引性,接到信访举报,实行“首问责任制”,各部门畅通信息渠道,既分工又协作形成联动机制,避免受害人不懂法律或多家单位相互推脱,造成办理不及时。二是各参与部门将反家暴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起草并汇报县委,于2020年4月22日出台了湘阴办发[2020]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已对参与调处类似纠纷案件的经费列支情况作出了说明。三是增强公民预防意识。以“湘阴普法”等新媒体宣传平台,重点宣传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

二、降低举证门槛,加强保护措施

由政法委总体协调,各政法单位对于家庭暴力案件简化举证程序,在当事人报警、信访、申请法律援助后,先采取措施(控制施暴人、将受害人留置在办公区域)加以保护,对于存在家暴的可能性,既派办案人员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三、健全合作机制

一是形成维权防护网络。已建立县-乡-村(社区)三级调委会;司法局主导在全县210个村(社区)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点,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一村(社区)一辅警”工作的全部落实,对于家庭暴力的维权完全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和法律帮助。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议”决定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和具体个案,将每一件案件的办理落地。三是多方努力,解决妇女就业的问题。已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多家园区企业沟通,要求降低招工要求,多增设农村妇女能胜任的手工业操作岗位,尽可能解决全县妇女就业的问题。四是健全基层治理网络。促成出台了湘阴办发[2020]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对机构和队伍建设有明确要求。县平安建设办公室已将家庭暴力案件纳入平安建设考评细则之一。

四、构筑多元化社会支持体系

组织调解员赴浙江学习“枫桥经验”,通过实地考察外地做法,效仿建立了诉前调解庭,聘请了3名专职调解员。司法局以我县婚姻调解委员会为中心,整合基层人民调委会和行业性调委会,将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加快家庭暴力关爱室建设。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采用多种途径将《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到位。一是司法局结合“七五”普法要求,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活动”,印制反家庭暴力法宣传资料,加大对《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二是普法微信公众号“湘阴普法”,进行《反家庭暴力法》普法宣传。三是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妇联等单位开展普法宣传。邀请部份中小学生,在县法院、县检察院组建模拟法庭进行警示教育。四是司法局联合县电视台下半年计划做三期反家庭暴力专题片宣传报道。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平安建设工作

                                                          湘阴县司法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