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湘阴水利函议复字〔2020〕12号(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
答 复
刘旭东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水利渠道护坡衬砌后期管理,持续发挥效益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认真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您所提议案很有前瞻性。目前,我县水利渠道护砌工作正按水利三年行动计划进行,2016年至2019年,我县争取省级奖补资金8779万元用于沟渠疏浚及塘坝清淤。对全县4811.1km渠道、3407处山塘进行了清淤。现阶段实际情况确实存在一边进行清淤、护砌,一边出现个别护坡垮塌、渗漏严重等问题。这中间确实存在工程质量不高的问题,但主要是由于地质、雨水情及管护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结果。
为此,我局打算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工作职责,水利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履职、尽职,对报监的工程建设项目深入现场一则指导、二则监督。严肃查处偷工减料行为,监督施工方把工程做实做好,严防“豆腐渣工程”发生。二是上半年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湘阴县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办法》,下一步我们将抓紧落实。三是报请县领导批准对农业农村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质量监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四是提请县政府统筹洞庭湖综合治理、河长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资金,每年财政预算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对已完工建设项目的维修管护。五是进一步落实村民主体责任,落实共建共管机制。我局将同时加大争资争项力度,尽量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加强对未清淤、护砌渠道的资金投入,争取水利工程长效管理和养护机制早日形成,真正发挥水利已建工程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感谢您对湘阴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水利局
2020年6月19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人大联工委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经办人:周扩军 黄 伟 联系电话: 222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