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湘阴发改议复字〔2021〕1号B类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
答 复
任艳芳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降低湘阴县天然气价格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湘阴民生价格重视和关心。经调查了解,现就您所提建议有关办理的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天然气用户的调查情况
2019年4月,岳阳市发改委下调我县天然气收费标准,居民和非居民用气平均下调整0.4元/立方米。价格调整后,我局会同县城管局对我县天然气用气企业、个别居民用户以及周边县市用气价格进行了调查了解,我县企业如:湖南吉通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鸿跃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嘉盛德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按气量优惠8-10%,残疾人用户每月免收气量4立方米。同时,部分用气户反映,我县天然气用气价格较周边县市仍然偏高,要求进一步降低用气价格。
二、关于规范天然气供应和收费问题
1、2020年以来,依据县天然气公司提供的情况,我县天然气供应基本正常,较少出现断供问题。
2、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规定:“县及县级以下城镇管网管道燃气和销售价格定价部门授权市人民政府”。为保障天然气价格平稳,2020年5月和6月,我局二次向岳阳市发改委提出书面请示,请示调整我县天然气销售价格。2021年4月以来,为依法依规做好我县管道燃气价格调整工作,我局多次到市发改委对接汇报,并与市发改委一同分别3次向省发改委汇报,在省市部门大力支持下,我县燃气价格调整工作按正常程序开展:市发改委成本调查监审队,于4月28日完成我县长燃中阳燃气公司进行燃气配气成本监审工作,并下发成本监审报告;省发改委于5月17日发布定价通知,核定汨罗-湘阴-屈原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为0.092元/立方米;5月31日市发改委下达调整天然气管输费文件,管输费格下调0.2元/立方米,我县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相应下调0.20元/立方米(居民3.00元/立方米、非居民4.05元/立方米),从6月1日起执行; 8月19日,市发改委下发《核定湘阴县天然气销售试行价格的通知》(岳发改价商[2021]353号)文件规定,我县天然气销售试行价格: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2.95元/立方米,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3.482元/立方米,并转发到湘阴长燃中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从9月1日起执行。我县天然气用气价格基本达到周边县市平均水平。
湘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