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湘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湘阴卫议复字〔2021〕2号B类
湘阴县卫生健康局
对湘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
答 复
刘美丽代表:
你在湘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中提到的关于“关心卸任村计生专干(妇女主任)”的建议,此建议引起我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门研究,反复讨论了初步办理思路,结合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办理意见,现书面答复如下:
1.关于收集卸任村妇女主任名单的建议。等上级政策来后,将有妇联组织收集卸任村妇女主任名单,并进行身份认定,登记造册。
2.关于对卸任专干由协会组织慰问和安抚的建议。随着国家计生政策的调整,计划生育和计生协会的改革也正在同步进行。目前,上级协会组织和我县财政对协会没有安排专项生育关怀慰问资金用于卸任专干慰问和安抚,所以计生协会暂时无法对全体卸任村专干给予全面统一慰问。后段随着改革的推进,计生协会将积极履职,进一步加大对卸任村专干生育关怀工作的力度。
3.关于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给卸任村专干补助的建议。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湘阴发〔2017〕5号)和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岳办〔2015〕3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对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实施生活困难补助,2020年根据任职年限按240元/人/月和220元/人/月的标准进行发放,其他离任村干部暂未纳入补助范围。至于您提出的由县财政每年安排10—15万元的专项经费对县内年满70岁的卸任村计生专干(妇女主任)给予300—600元/人/月补助,参照村主职和村医打卡发放,目前上级没有出台明确的政策,将积极关注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情况,不断提升对离任村干部的保障水平。
4.关于政策出台前由乡镇自行对卸任村专干进行走访的建议。我局将密切关注卸任专干群体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加强同乡镇的对接和联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卸任村专干待遇保障的政策解读和思想引导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5日
承办负责人: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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