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湘阴水利函议复字〔2021〕3号(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
答 复
胡国平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洋沙湖镇洋沙湖社区及城南村农村饮水问题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认真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湘阴县袁家铺集中供水工程地处袁家铺镇金和村,建于2011年,设计供水范围包括袁家铺集镇、金和、袁家、新南等15个村及袁家铺中学,计划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9785人,设计日供水规模1700m3。2018年底,通过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水源已由县城自来水厂管网直供用户,目前实际供水人口近2万人,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目前洋沙湖镇仍有部分群众没有用上自来水。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标准:每人每天不低于35L水量;自来水户水质符合GB5749规定,非自来水户达到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用水方便程度达到人力取水往返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实际供水量标准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不低于90%。凡符合以上四项标准,均属饮水安全。对未饮用自来水的人民群众,通过自用井水或山泉水解决饮水问题,为确保这部分群众的饮水安全,我局采取分片分点形式不定期抽检水样的措施来切实保障水质,2017年以来,我局委托了湖南远检检测有限公司常年进行了水质检测工作,包含对洋沙湖镇非自来水农户的井水进行了随机水质抽检,随时监测水质,通过我们常年多次的检测结果显示,城南村农户家中井水水样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达到饮水安全的水源水标准。因此,您提到的农户虽然没有用上自来水,但其饮用水水源仍达到了安全标准。
二、解决措施
关于您提到的对城南村5、6、7、8、9等5个组接通自来水的问题,根据2018年6月15日《关于支持洋沙湖小镇加快发展等有关问题的县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因以上几个组距袁家铺水厂管网覆盖区较远,已经明确了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做好前期论证并制定整个片区供水方案,经我局与住建局沟通及当地村镇村了解,因方案造价过高,该片区的自来水供水暂时难以保障,仍只能通过自用井水供水。至于您提到的洋沙湖镇其他地方的自来水入户,我局高度重视,为进一步保障我县农村饮水安全,2020年5月,我局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湘阴县“ 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并通过了岳阳市水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计划通过5年时间,新、扩建一批水厂,对原有水厂进行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建设,至2022年湘阴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率达92% 。到 2025年湘阴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规模化工程供水人口覆盖率达95%。今后,我局将按照《湘阴县“ 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计划,结合我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向各级争资争项,进一步提高洋沙湖镇自来水的覆盖率和普及率,切实保障洋沙湖镇居民的饮水安全。
感谢您对湘阴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人大联工委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经办人:夏 伟 黄
伟
联系电话: 222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