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湘阴水利函议复字〔2021〕13号(B类)
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
答 复
康小元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停止乱开发白洋湖,恢复生态蓄水抗旱功能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经我局组织专门班子,深入现场勘察和调查研究,认真办理,现就您所提建议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白洋湖位于湘滨镇和杨林寨乡境内,涉及2个乡镇共5个行政村,总面积约2500亩。是当地的主要调蓄湖泊,兼具灌溉作用,受益人口约2万人。经我局现场勘察和调查发现,白洋湖两侧居住区域内设置了较多简易垃圾池,但垃圾池集中管理和处理不到位,出现垃圾池清运不及时溢出现象,且周边居民环保意识也不强,随意丢弃垃圾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湖域垃圾漂浮物多,破坏了湖泊水质情况。根据我们了解,目前乡镇并没有签定莲藕种养合同。
二、解决措施
保护和管理好水资源,是当前我县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据我们了解,白洋湖的综合治理已经纳入了湘阴县“十四五”重要湖泊治理规划,治理内容涵盖周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湖底清淤、水质改善等,如上级启动重要湖泊建设,我局将优先实施白洋湖的整治。4月15日,我局与杨林寨乡政府和水利站进行了座谈,要求当地乡镇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宣传农村河湖环保的重要性,切实改善河湖水质,县河长办也将加强督查督办。同时,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动员受益村组积极自筹对周边水利设施进行完善。
感谢您对湘阴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湘阴县水利局
2021年6月8日
抄 报:县政府办 县人大联工委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经办人:夏敏捷 黄 伟
联系电话: 222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