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新泉镇X071(新胜街6号西南方向40米) 0730-2801005
李建奇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事务办公室、生态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新泉镇人民政府主要承担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整体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编制经济发展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民政优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人民武装、自然资源等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态保护、社会救助、扶贫助残、殡葬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的社区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五)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本职工作。
(六)负责统筹规划、政策咨询、信息引导、提供服务和检查监督,发展城乡社会公益福利保障事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事权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