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林业局

机构名称

湘阴县林业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湘阴县江东中路林业局 0730-2266317

负责人

尚建璋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7-9月15:00-18:00)

县林业局内设下列机构:办公室、造林种苗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规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工作;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退耕还林、利用外资造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组织指导培育油茶、楠竹资源培育,指导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油茶、楠竹、家具加工业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省级、市级林业龙头项目申报,开展林业产业统计。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林产品检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风景名胜、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办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参与森林(林区)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日常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的具体事务,参与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指导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权限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内应对自然灾害相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参与森林(林区)火灾扑救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日常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的具体事务,参与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必要时,县林业局可以提请县应急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县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的有关职责分工参照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鹅形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机构改革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