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财政局
湘阴县江东路财政局大楼 0730-2263588
陈锋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预算股(税政法规股)、行政股(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社会保障股、企业股(财源建设办公室)、会计股、人事股、绩效管理股(财政监督股)、债务管理股(金融股)、综合规划股。
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草案、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参与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县与园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三)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组织制订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实施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研究制定县级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办理申报地方税收减免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八)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县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贯彻执行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政策,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农村综合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调整、修改;负责新启动专项资金的项目组织和实施;负责综合改革政策性资金的归口专户管理;负责分配下达资金的审计、督查;搞好农村综合改革的专项调研,完善农村综合改革基础数据库。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 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2. 健全县乡镇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逐步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3. 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大对禁止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4. 强化财税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责,完善县与乡镇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缩小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5. 加强国库和国库现金管理职能。
6. 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