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机构名称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湘阴县文星街道江东路交通运输局 0730—2264314

负责人

戴翔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建办)、财务股(内审股)、运输管理股(公交管理股)、人事股(绩效考核办)、法制档案股、安全监督股、公路养护股、总工办、规划统计股、基建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湘阴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县交通运输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县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管道运输以及邮政行业发展,优化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促进交通运输方式相互衔接融合。

  (二)参与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标准;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铁路、高速公路和双重管理的邮政等单位涉及地方相关工作。

  (三)组织制定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工作,参与制定交通行业运价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四)承担港航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全县港口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港口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负责全县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负责全县港口危货作业码头市场准入的初审、转报以及危货装卸、过驳作业的审批和监督,实施湘阴县总体规划内的港口岸线使用审核、报批及管理。

  (五)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干线路网运行检测和协调;负责全县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绩效监督管理职责。拟订全县交通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农村公路、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受监工程从业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的情况;监督检查受监工程质量工作和工程实体质量。

  (八)负责对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监测、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工作,监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一)负责沥青行业质量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粮食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物流业发展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草案,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县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并监督实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县商务粮食局负责引导电商平台相关物流业的完善发展。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交通运输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全县铁路、民航发展规划,负责全县铁路、民航建设项目前期研究,提岀全县铁路、民航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规划,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核准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