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湘阴县新世纪大道中路 0730-2115662
袁敏哲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起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行政审批股(法规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发展规划股、计划财务股、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 、农业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科技教育股、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畜牧水产股、种业管理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田建设与农垦股、乡村建设股、帮扶股、市场与信息化股、监督检查股。
主要职责: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生态能源、农村经营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