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水利局

机构名称

湘阴县水利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新世纪大道18号 0730-2223548

负责人

秦献鹏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14:30-17:30(10月1日——6月30日)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水资源管理股、水土保持股、水利工程建设运行与监督股、河道湖泊管理股、规划计划股。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江河湖泊的综合治理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内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域范围内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管理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 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估评价和水 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编制并发布县级水资源公报。

  (七)指导水利建设、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 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县域内水利管理工作,负责县河(湖)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 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 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较大型灌排工程建设与 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 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水库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全县水事纠纷,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参与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 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 治日常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治的具体事务,参与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努力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十七)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内应对自然灾害相关指挥机构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 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 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 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防 治日常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治的具体事务,参与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