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的起草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全面加强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作,确保建成项目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就报送法制审查的《湘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湘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制定的必要性
1、明确项目的管护责任和权力。项目在实施管护过程中,需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确保项目管护工作按照计划进行。通过明确责任和权力,可以避免各方面的工作重叠和冲突,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2、规范项目管护的运行和监督机制。通过规范项目管护的运行流程、建立监督机制,可以明确标准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确保农田建设项目发挥预期效益。
3、通过制定管护办法,可以加强对项目管护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各界对项目管护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大众的参与意识、调动积极性。
省农业农村厅明确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目前,全省大部分县市已相继制定出实施方案。
二、《湘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起草过程
2023年8月,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岳阳反馈的“全市高标准农田397万亩,近三分之一因缺乏维护不达标”意见,岳阳市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2、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根据“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防范人为故意损坏,确保设施能够长期有效稳定利用。
3.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级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确保项目管护工作的有序进行。对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现状全面摸底,进一步与受益村组签订管护协议,逐级明确管护责任和具体管护责任人。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项目管护工作的监督力度,制定操作性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绩效考核方案,纳入县、镇、村年度绩效考核,对绩效考核成果加以运用。
5.加强宣传动员。通过宣传和动员活动,提高农民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田管护的良好氛围。
我县该项工作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念牵头,2023年9月初,县农业农村局开始启动《湘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的起草,通过研读相关政策和文件,结合湘阴县实际情况,征求了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等单位意见,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湘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法律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
2、《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国函〔2021〕86号)
3、《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
4、《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湘农发〔2020〕61 号)
5、《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标准》(GB/T30600—2022)
7、《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DB43/T 876.1—2014)
四、起草中的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湘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起草由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念组织召开了相关单位的协商会,其内容主要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湖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湘农发〔2020〕61 号)等文件要求,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湘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内容详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湘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并明确了职责分工,强化了工作要求,内容规范合法。
湘阴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