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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3-08-21 16:28 浏览次数: 1


1.问《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加强湘阴县城市二次供水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安全和供水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2.问:什么是城市二次供水?

答:当地城市公共供水水压的要求超过市政供水管网供水能力时,通过再度储存、加压、消毒等方法处理后,供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问:二次供水设施是什么?

答:指饮用水经储存、加压、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施、设备及管线。

4.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是哪些?

答:建设单位或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供水企业等能够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的单位。

5.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本县城市公共供水区域内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设计、建造、管养维护、清洗消毒、监督管理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6.哪些地方需要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用由谁承担?

答: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水压要求超过国家规定的供水管网服务压力标准的,必须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工程建设投资,应当包括在建设工程项目总造价中,由建设单位承担。

7.二次供水的收费方式和收费原则是怎样的?

答:收费方式满足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要求。由供水企业服务到终端用户,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的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由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双方根据成本通过合同约定。

8.二次供水的收费由谁来制定?

答:由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水企业参与研究制定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收费办法。

9.二次供水出现供水问题,该如何反馈?

答:二次供水单位在小区内公布服务电话。确需停止供水或者降压供水的,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提前告知用户并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解决用户基本生活用水,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0.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答:二次供水运行维护单位应当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11. 二次供水单位如何保证二次供水水质?

答:二次供水单位应当建立二次供水水质监管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1)建立水质检测、清洗消毒等规范性台账;(2)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3)定期进行水质常规检测,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4)发现水质受到污染或者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查明情况,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消除影响;(5)巡查管网漏损情况并及时修复、维持加压、电控设备正常运行;(6)建立健全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水箱(池)清洗消毒的台账和管理档案,建立清洗、消毒、水质检测、安全防范等各项管理制度。

12.当发生二次供水水质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该如何处置?

答:应立即向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反映,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立即妥善处理,同时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报告。当发现二次供水水质污染危及人体健康时,还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