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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来源: 湘阴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7-11 10:58 浏览次数: 1

   我中心起草了《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报送法制审查的《湘阴县贯彻落实〈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和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以赴抓招商、攻项目、兴产业、强实体,初步形成了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新能源汽车和渔制品三大优势产业链和一园、一城、一港三大主要阵地。在我县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亟需充分利用资本市场,通过企业上市,引导规模企业发挥龙头作用,吸引、调整和优化经济资源,突破发展瓶颈,激发出发展的新活力,实现我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同时,为积极抢抓国家全面实行注册制的政策机遇,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做强做优、提质增效,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进程。我中心结合实际,起草制定了《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报审稿)。

  二、起草过程

  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要根据实际,健全覆盖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并购重组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支持各县市区政府研究出台专项财税扶持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成本),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同时结合湘阴县周边县区的上市奖补政策,我中心起草了《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报审稿)。而后向县工信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发改局、税务局、市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优化办等单位征求了意见,并予以相应修改。

  三、制定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2号),发文日期:2022-01-11;

  2.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23〕23号)发文日期:2023-04-02;

  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岳政办发〔2022〕3号),发文日期:2022-02-22;

  四、起草过程中不同意见和协调情况

  全县相关部门单位全部同意,没有不同意见。

  五、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说明

  (一)主要内容

  1.工作目标:到2025年,力争全县实现3家企业上市。每年新增3-5家优质企业到省股交所挂牌,2023年新增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1家企业进入辅导备案;2024年实现1家企业进入辅导备案,1家企业上市;2025年实现2家企业上市。

  2.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后备资源库建设,形成阶梯式推进格局。二是加强企业上市辅导,形成思想统一的上市局面。三是加强企业上市帮扶,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四是优化上市环境,夯实“六个一”工作机制。五是加强金融保障,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六是加大上市奖补力度,增强企业上市意愿。

  3.具体奖补标准:

  (1)对首家成功上市的县内企业指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实际经营均在湘阴县,包括将注册地迁至我县的上市企业,下同)分阶段给予总额100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之后上市的县内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500万元的奖补。

  (2)境外上市企业将注册地迁至我县的,视同我县本土企业上市,县财政再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参与境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为境内上市公司前十大法人股东或子公司,且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县内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

  (3)对县内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湖南股交所标准板或其他板块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4)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本县的,按投资金额分档累进计算对企业进行补助:投资额1亿元(含1亿元)至6亿元(含6亿元)部分按万分之六补助;6亿元至10亿元(含10亿元)部分按万分之四补助;10亿元以上部分按万分之二补助。单个企业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上述奖励政策若与本县其他有关奖励政策重叠,按照奖补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协调情况

  向县工信局、高新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发改局、税务局、市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优化办等单位征求了意见,上述部门单位全部同意,没有不同意见。

  湘阴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0日

  图解:《关于大力实施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