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湘江水厂)PPP项目
来源:采购科   2020-08-24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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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

湘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湘江水厂)PPP项目,经湘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湘阴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有融资能力的社会资本方投资者进行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采购人为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特邀请各潜在投资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湘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湘江水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静河镇金星村2.3组

3、采购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额合计约70127.00万元。主要包括存量资产有偿转让和新建取水泵房、制水厂区工程及输配水管网三大部分。项目总投资额按照项目类型划分为存量和新建,其中存量项目有偿转让金额约10000.00万元,新建项目投资额约60127.0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审批为准;

4、政府采购编号:湘阴财采计【2020】0144号

委托代理编号:XYZCZB04-G20042

5、项目合作期限:3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2年,项目运营期28年

6、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额合计约70127.00万元。实际投资以财政评审和县审计局审定金额为准,后续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投资根据需求确定;

7、项目运作方式:

(1)本项目整体上拟采用“BOT+TOT+O&M”的运作方式来实施,本项目中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与政府指定出资机构湘阴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建项目公司(中标人持股75%,政府指定机构持股25%);

(2)经县政府授权,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要求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设施,合作期期末,项目公司对本项目内容及设施进行全面恢复性大修后,将项目设施和经营权益及相关资料全部完好、无偿地移交给湘阴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8、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项目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

1、项目授权主体:湘阴县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名称:湘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一期工程(湘江水厂)PPP项目

四、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 法人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4)投标人最近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2)申请人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近五年内至少承接过一项以PPP(DBOT、BOT、TOT、ROT)方式实施的投资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市政(供水类)项目或规模不小于8万吨/日的市政供水类项目且具有运营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连续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或新成立法人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申请;

(6)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7)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所采用的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有自己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项目的施工、运营;

(8)本项目施工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为申请人在职员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是否接受联合体: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3家(其中限建安资质1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明确联合体融资主体及各自的责任权利以及项目公司占股比例;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基本资格条件所有条款和特定资格条件(4)、(5)、(6);(1)、(2)、(3)、(7)、(8)联合体任意一方符合即可。

五、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投资人,资格预审先采用合格制确定初步入围单位,邀请全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资人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2、经审查,初步入围单位不足3家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必须办理湖南CA数字证书,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次招标只支持从系统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系电话:0730-2966692)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外(岳阳经开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丘山大厦)以现金形式交纳。

4、资格预审文件提供下载期限:2020年8月24日至2020年8月31日, 投标人应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外(岳阳经开区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丘山大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供应商认为此资格预审公告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小虎

电  话:1511506816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398号恒泰大厦南栋13楼

联系人:张蓓

联系电话:0730-8630007

十、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1、CA数字证书办理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0730-818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