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2015-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定点施工企业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受
湘阴县财政局的委托,对
湘阴县2015-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
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定点施工
服务
企业,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内容:
1、
项目名称:湘阴县2015-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定点施工企业项目
2、
项目内容:
通过本项目采购,确定在约定期限内承担湘阴县行政事业单位5万元(含5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服务企业。
根据工程内容的不同,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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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确定供应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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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建筑工程施工和装饰装修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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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6
家(含
6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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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水利水电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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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6
家(含
6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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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三:市政工程类(含园林绿化、土石方、城市道路及照明)
|
不超过
6
家(含
6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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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四:路桥工程类(含公路工程和桥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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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
6
家(含
6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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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编号:HNJTZB-2015020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标段一: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标段二: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标段三: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标段四: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
2
)投标人必须在湘阴县范围内有注册的固定办事机构。(如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别说明:
1
、本项目所有工程均以湘阴县财政局基建评审中心评审价下浮
5%
作为结算价格。
2
、本项目主要是针对小额建设、维修、抢修工程,中标单位必须保证其施工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湘阴县范围内各个项目现场。
不能满足项目委托人需求的,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
、本项目不得转让、分包、挂靠。
4
、投标人工程中标后必须向湘阴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交纳
2
万元履约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银行湘阴支行,账号:
601563967930
)。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5月
11日至
2015年
5月
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板仓南路26号新长海广场C栋1708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报名: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人报名: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半年社保的证明或者明细(必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5)社保登记证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6)资质等级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到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处进行报名审查。
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在报名审查时,需确定标段,投标时不得变更。
3、 招标文件费:每份人民币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
2015年
6月
1日
9:3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15年
6月
1日
9:30时。
3、开标地点:湘阴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二楼交易中心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采购人:湘阴县财政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30-226306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金天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0731-84331198 18163696197
传 真:0731-85714489
邮编:410000
地 址:长沙市经济开发区板仓南路26号新长海广场C栋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