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行政确认)
来源: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05-14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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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执法事项名称 执法类别 执法主体(实施层级)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1 对火灾事故认定的行政确认 行政确认 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湘阴县消防救援大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4月29日施行)第五十一条: 
消防救援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12年11月1日施行)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有关检验、鉴定意见等调查情况,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