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混配制剂产品优化调整技改项目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1年3月22 日我局拟批准《农药混配制剂产品优化调整技改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农药混配制剂产品优化调整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湘阴县业园区洋沙湖大道南侧 |
建设单位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湘阴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湘阴分公司在湖南省湘阴县工业园区洋沙湖大道南侧建设农药混配制剂产品优化调整技改项目。项目地中心坐标为:E 112°53'16.09",N 28°38'55.19",项目总用地面积30000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均依托厂区内现有工程,项目淘汰农药制剂13种产品,同时新增以草甘膦、油酯甲酯、表面活性剂、珍珠岩、高岭土、吡蚜酮、溶剂为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为多杀霉素、阿维·虫酰肼等低毒、无害型41个农药制剂产品,农药制剂总产量维持原产能6050t/a不变。其新增产品工艺:(一)颗粒剂系列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搅拌--吸附、混匀--取样分析--打包;(二)可分散油悬浮剂系列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剪切--搅拌--砂磨--取样分析--打包;(三)可湿性粉剂系列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搅拌、混匀--气流粉碎--取样分析--打包;(四)乳油系列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搅拌、混匀--取样分析--过滤--打包;(五)水分散粒剂系列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搅拌、混匀--气流粉碎--取样分析--加水喷雾造粒--烘干--筛分--取样分析--打包;(六)水剂系列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搅拌、混匀--取样分析--过滤--打包;(七)微乳剂系列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搅拌、混匀--取样分析--过滤--打包;(八)悬浮剂系列产品的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剪切--搅拌--砂磨--取样分析--打包。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加强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专家意见及批复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做好“以新带老”工作,确保污防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设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环境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系统建设;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523-2008)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标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园污水管网进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车间强制通风和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强化作业人员、设备的规范操作和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废气的产生。可湿性粉剂及包装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造粒车间产生的粉尘、水分散粒剂及包装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脉冲除尘器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后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1#、2#、3#)排放;水乳剂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悬浮剂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9727-2020)》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50mg/m3)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4#、5#);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执行《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排放限值的要求(50mg/m3),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2.0mg/m3)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订)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饱和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回收粉尘、检验不合格品、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厂区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