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力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万件密封减震橡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1年3月16 日我局拟批准《年产600万件密封减震橡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年产600万件密封减震橡胶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湘阴县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新园6号栋102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和力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湖南和力通橡胶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57万元)在岳阳市湘阴县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新园6号栋102号厂房(其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2°56′5.99″北纬28°31′24.01″)建设年产600万件密封减震橡胶塑料制品项目生产线,项目建筑面积2450m2,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包括橡胶制品生产区、塑料制品生产区等)、办公区、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倒班房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其它生活配套设施。项目主要设备有密炼机、开炼机、切胶机、平板硫化机、塑料挤出机、聚氨酯注射机、烤箱等。项目橡胶制品主要以天然橡胶、丁苯橡胶、丁腈橡胶、碳酸钙等为原辅材料,项目塑料制品主要以聚氨酯颗粒、尼龙板、PVC混合料等为原辅材料,项目分2条生产线建设:(一)橡胶生产线工艺流程为:橡胶基材、辅料→密炼→开炼(混炼)→切条→硫化→修边→成品。(二)塑料制品生产线包括减震垫、尼龙垫和密封条生产线,工艺流程分别为:①减震垫工艺流程为:聚氨酯颗粒→预热→注塑成型→成品;②尼龙垫工艺流程为:尼龙板→机加工(切削、铣削)→成品;③密封条工艺流程为:PVC混合料→预热→加热熔融→挤出成型→冷却→成品。主要以PVC混合料等为原辅材料;本项目禁止使用回收的再生橡胶和再生塑料颗粒作为原材料,其他附属工程依托园区现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在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行前,生活污水经三格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卓达金谷创业园自建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在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行后,生活污水经三格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管线接纳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湘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车间通风,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从源头和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方面落实VOCs污染防止工作。投料、密炼、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标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挤出成型、注塑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2#)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无组织VOCs(NMHC)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厨房油烟废气须通过油烟净化器有效收集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要求后由专用管道引至室外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设备均设置在标准厂房内,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转运、处置管理台账,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订)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包装袋、橡胶边角料、尼龙边角料、除尘灰、废钢丸经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厂区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六) 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2 t/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