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湘资砂石资源有限公司三汊河集散中心年转运11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1年1月25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湘资砂石资源有限公司三汊河集散中心年转运11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三汊河集散中心年转运11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静河镇三汊河村 |
建设单位 |
湘阴县湘资砂石资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一、湘阴县湘资砂石资源有限公司在湘阴县静河镇三汊河村拟建设三汊河集散中心年转运110万吨砂石项目,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848168,北纬28.643916,项目总占地面积25276.85m2,总建筑面积29089.42m2。项目投资5749.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6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综合办公楼、堆料厂房、水泵房、沉淀池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主要原辅材料:河道砂石,工艺流程为:河道细砂、石子---自卸驳船---筛分---分堆---装车---外售。项目产品方案:年转运砂石90万吨和卵石20万吨,并配套建设其他辅助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水污染防治。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规范建设废水处理系统;运输车辆清洗废水、抑尘冲洗废水、装卸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抑尘及绿化;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回用于场地绿化周边林地堆肥。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所有原料、产品不得露天存放,生产车间采用封闭措施。筛分工序须湿法作业,由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后引到1根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贮堆、装货、卸料、运输粉尘须建设喷雾洒水装置,运输道路须硬化,强化日常环境管理,场内须做好及时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确保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项目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建设,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建立管理台账;布袋除尘的灰渣、沉淀池的沉渣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属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项目现场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如遇国家、省、市、县出台新的政策,要求企业停产退出时,企业应无条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