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菲德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金属注射成形材料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0年7月21日我局拟批准《湖南菲德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金属注射成形材料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金属注射成形材料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菲德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明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菲德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金属注射成形材料生产项目拟建于湖南湘阴工业园,租赁湖南君德工贸有限公司空置1#厂房,总建筑面积约为7900m2,项目租赁该厂房中的3050m2区域用于本项目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年产3000吨金属注射成形材料生产线,厂区主要划分3个区域,生产区、试验区及办公区,其中生产区主要布置金属雾化区、冷却分级区、密炼区及配料区。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融化--雾化--干燥--气流分级--计量投料--混合造粒--检验成品,其他配属工程依托湖南君德工贸有限公司现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项目无生产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园区雨水管网;生活废水经三格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工业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加强通风,最大限度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从源头和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方面落实VOCs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熔炼工序产生的干热烟气直接经屋顶的(1#)排气筒排放;计量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密炼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满足《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标准、脱脂工序燃烧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三者共用1根15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发电机、引风机等设备,合理布局并做好基础减振、屏障、消声等防治措施,边界噪声均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后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监管,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工作,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一般固废场所。不合格金属构件、金属粉尘统一收集后综合利用;空硝酸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强化厂区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营运环境,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及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实行有序、整洁、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