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湖南湘阴工业园危险废弃物收转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年收集暂存危险废物10000吨)拟审批公示

来源: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 发布时间: 2020-08-04 16:06 浏览次数: 1

经审议,2020年8月4日我局拟批准《湖南湘阴工业园危险废弃物收转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年收集暂存危险废物10000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湖南湘阴工业园危险废弃物收转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年收集暂存危险废物10000吨)

建设地点

湖南湘阴工业园区工业大道东侧

建设单位

湖南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永蓝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湘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投资2200万元(环保投资116万元),在湖南湘阴工业园,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2°54'43.00"、北纬:28°38'48.00",建设危险废弃物收转运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年收集暂存危险废物10000吨)。项目占地面积1975.34m2,主要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同时配套装卸区、消防等辅助工程和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事故池等环保工程,其他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均依托园区现有。收集暂存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900-039-49废活性炭、900-041-49废三氧化二铝、废油漆桶、废机油滤芯、废含油抹布、900-044-49汞开关、银光粉和阴极射线管、900-045-49废电路板、900-047-49废液、900-999-49罚没的化学品或废弃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3-12废油漆渣、900-252-12废油漆残液),收集暂存的危险废物种类为:废活性炭、废三氧化二铝、废油漆桶、废机油滤芯收集、废含油抹布、汞开关、银光粉和阴极射线管、废液、废电路板、罚没的化学品或废弃物、废油漆渣、废油漆残液。本项目收集范围为园区企业危险废物,项目只包括危险废物的转(暂)存中转,除收集的电瓶交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处置外,其余均由接收单位(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处置,项目不负责外送运输工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按报告表中提出的收贮类别、范围、期限进行收贮,严禁超范围、超类别收集贮存其他物质。

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进行上述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厂内运输。按标准要求设置标识标牌,各类危险废物规范分类、分区贮存;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等全过程管理台帐,确保收集贮存的各危险废物安全收集处置。

(二)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中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三格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湘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按照分区防控原则,严格做好危险废物贮存库区、事故池等的防渗、防漏工作,防止发生渗漏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及时跟踪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三)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优化危险废物存贮分区,库房密闭并规范建设负压收集和废气处理系统,加强运输叉车管理,确保废气无组织排放限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挥发废气经收集处理,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

(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对高噪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主要的声源设备排风系统的降噪措施,规范装装卸、运输,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度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做好运营期环境监测工作,制定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厂内运输等过程的安全管理,配备专用防渗漏容器并分类、分区存贮,规范管理事故应急及配套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并组织演练,确保周边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