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科肥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肥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0年7月28日我局拟批准《湖南中科肥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肥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湘阴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项目名称 |
湖南中科肥业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肥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阴县白泥湖乡园艺场湖南中科肥业有限公司内 |
建设单位 |
湖南中科肥业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中科肥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在原有年产10万吨新型复混肥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空地新增1条年产2万吨的有机肥生产线,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及原料仓库,新增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项目主要机械设备有:立式搅拌机、圆滚筛、滚筒造粒机、卷扬机、自动成品包装设备、运输带等;项目主要原料为:畜禽粪便、废弃秸秆、草木灰、生物菌种等,其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混合--发酵--搅拌--造料--筛分--烘干冷却--包装成品。其他附属公用工程依托公司现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雨污分流系统。锅炉除尘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发酵车间喷淋水自然烘干,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公司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菜地浇灌。 2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生产区间,做好防尘和作业人员的劳保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达到排放浓度限制要求;项目发酵车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抽排风系统+酸碱喷淋除臭系统+除雾管气-液分离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相应标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放;粉碎粉尘经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由1根15高的排气筒(2#)排放;锅炉燃烧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17-2014)中表3要求后由1根30米高排气筒(3#)排放(依托现有工程,并按规范要求,现有排气筒高度应加高5米)。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日常养护,做好基础减振、屏障、隔音、降噪等防治措施,使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后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规范建设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沉降室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炉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内沉降粉尘、沉淀池沉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