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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S308线鹤龙湖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拟审批公示

来源: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11-08 15:27 浏览次数: 1

经审议,2019年11月8日我局拟批准《湘阴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S308线鹤龙湖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阴县环保局  邮编:414600

联系电话:0730-2223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S308线鹤龙湖段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鹤龙湖镇

建设单位

湘阴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道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阴县公路建设和养护中心拟投资12987.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万元,实施S308线鹤龙湖段升级改造工程。S308线鹤龙湖段升级改造工程范围起于湘阴县鹤龙湖镇新村路口处(K90+542),沿现状路布线,终于临资口大桥桥头接线(K100+912),与S308线顺畅相接,长10370米,道路宽度:拓宽段:土路肩(1.5m)+非机动车道(4.0m)+行车道(2×3.5m) +非机动车道(4.0m)+土路肩(1.5m)=18.0m;大修段:土路肩(1.5m)+行车道(2×4.5m) +土路肩(1.5m)=12.0m。设计时速为60km/h。本次提质改造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涵洞工程、道路交叉工程、交通配套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工程,不设置污水管网。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建设好路边雨水沟,施工期间施工机械泥浆水、基坑废水和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应配套建设临时隔油沉淀池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桥涵工程采取围堰施工,设置截水沟及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严禁在施工场地建设拌合站,场地建设相应围档,定期洒水抑尘,加强道路沿线绿化及交通管理、及时清扫路面,减少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设置移动隔声屏障,在居民集中区附近、卫生院、学校等地设置禁鸣、减速、提醒标志;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午间和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挖方用于路基填土,沥青渣回收后综合利用,淤泥用于护坡绿化;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加强生态保护。施工中尽可能减少植被破坏,严格控制临时用地面积,减少临时用地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土石方施工,设置完善的防排水措施,并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恢复植被,做好临时占地的回填、平整工作。

(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拆迁安置、土地征用法律法规要求,妥善处理项目涉及工程拆迁、土地征用等事宜,减少应拆迁措施不到位而产生不利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