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适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案件情况明细表(2017年1-4月)
序号
|
移送单位
|
移送时间
|
涉案当事人
|
简要案情
|
适用情形
|
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
公安机关受案和行政拘留情况
|
备注
|
1
|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3.25
|
湘阴县同源食品有限公司
|
2017年2月20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湘阴县金龙新区卓达金谷创业园13栋新建豆制品加工项目未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
|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四条
|
/
|
公安机关已受理,于2017年3月27日对该厂厂长黄建军拘留10日。
|
/
|
2
|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3.29
|
湖南大方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湘阴分公司
|
2017年3月25日夜间我局环境监察和监测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生产废水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通过直径3cm大软管将生产废水偷排至污水总排口管网内,外排废水水质呈乳白色,并带有刺鼻性农药气味,现场分别对废水排放口、废水收集池、除草剂车间外总排口废水进行了采样分析。
|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五条
|
环保部门于2017年3月26日对其进行立案,下达了行政处罚10万元的处罚决定,案件已于2017年3月29日移交至公安机关。
|
公安机关已受理,于2017年3月31日下午对该公司环保专干任应春实施拘留。
|
/
|
3
|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
2017.3.31
|
湘阴县苏仑砖厂
|
2017年3月6日对该砖厂下达《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取缔粘土砖瓦窑厂的通知》;2017年3月8日对该砖厂下达 了《责令停止排污行为决定书》,责令该砖厂立即停止排污行为;2017年3月31日对该砖厂进行复查时,发现该砖厂仍在生产
|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四条
|
/
|
公安机关已受理,于2017年4月1日对该经营业主姜接班实施拘留。
|
/
|
4
|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4.09
|
湘阴三塘乡岳云砖厂
|
2017年3月1日对该砖厂下达《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取缔粘土砖瓦窑厂的通知》;2017年3月6日对该砖厂下达 了《责令停止排污行为决定书》,责令该砖厂立即停止排污行为;2017年4月8日对该砖厂进行复查时,发现该砖厂仍在生产
|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四条
|
/
|
公安机关已受理,于2017年4月10日对该经营业主田冬林实施拘留。
|
/
|
5
|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4.09
|
湘阴县佳亿种养殖农户专业合作社
|
2017年3月28日对该养殖场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采取配套的污染处理设施,废水直排外部环境;2017年4月6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排污行为;2017年4月9日对该养殖场进行复查时,发现其仍在进行牲猪养殖及排污
|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四条
|
/
|
公安机关已受理,已于2017年4月10日对该经营业主戴放奇实施拘留。
|
/
|
6
|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4.18
|
谭建平养殖场
|
2017年4月11日对该养殖场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养殖会客过程中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2017年4月12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排污行为;2017年4月17日对该养殖场进行复查时,发现其仍在进行牲猪养殖及排污
|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四条
|
/
|
公安机关已受理,于2017年4月10日对该经营业主谭建平行政拘留5日。
|
/
|
7
|
湘阴县环境保护局
|
2017.04.18
|
周旺田养殖场
|
2017年4月11日对该养殖场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养殖会客过程中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2017年4月12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停止排污行为;2017年4月17日对该养殖场进行复查时,发现其仍在进行牲猪养殖及排污
|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四条
|
/
|
公安机关已受理,于2017年4月27日对该经营业主周旺田行政拘留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