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力”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不力,督察组抽查的建设项目中,存在未编码登记工程机械、部分低排区内国Ⅰ、国Ⅱ标准高排放机械冒黑烟现象。
二、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我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配合市级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工作;强化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对低排区使用国Ⅰ、国Ⅱ工程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整改措施
加强监督管理,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区域的通告》要求,联合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清退低排区国Ⅰ、国Ⅱ作业车辆;对项目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性抽测,防止机械冒黑烟现象;对未进行编码登记的依法督促完成编码后方可进入作业场地。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持续推进辖区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今年以来共36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系统平台上完成了编码登记。
2.配合市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工作,今年以来已完成尾气抽测任务147台。
3.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其停止使用,并要求使用单位进行维修或更换。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今年以来,共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不达标行为5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经整改复检合格后,均实现了达标排放。
4.2024年9月,县生环委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加强监督,杜绝低排区内作业现场存在标准高排放机械冒黑烟现象。
5.联合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对低排区作业工地进行现场核查3次,清退低排区国Ⅱ作业车辆1台,督促编码登记2台。
五、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
联系人:蒋**,联系电话:1890840****
联系地址:湘阴县文星街道太傅北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湘阴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