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湘阴县文星街道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听证会听证笔录
一、会议时间:
2024年6月26日下午3:00
二、会议地点
湘阴县第二中学
三、参会人员
听证员(12人)、听证对象(62人)、旁听人员(4人)、听证记录人员(3人)
四、会议流程
1、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介绍听证委员、听证监察人、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2、湘阴县教育局综招办胡杰解读阳光招生方案和学区划分情况。
3、听证参加人陈述意见。
4、湘阴县教育局综招办工作人员现场解答。
5、湘阴县教育局主管领导总结陈述。
6、听证参加代表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
7、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五、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建议及决策发言人的陈述和答辩
(一)学生家长代表1
1、范围:状元府怎么划分到了两个学校?
既可以选城东学校又可以选择高岭学校。
2、随迁子女就读中,知源学校不接受学生转入申请与优先考虑文星街道适龄儿童到知源学校就读是否有矛盾?
知源学校优先考虑文星街道适龄儿童是指起始年级。
随迁子女就学不接受学生转入申请是指非起始年级,是因为政策要求,民办学校招生要控制就读人数总量。
3、教师子弟的就读是否应该考虑在优待范围内?
教师子弟原则上跟随教师就读。
4、九年制一贯制学校如城东学校,是否考虑直升?
城东学校幼儿园从2023年起不能直升一年级,六年级直升七年级。
(二)学生家长代表2
1、目前居住在双桥社区,拥有自建房,没有产权证等材料,是否可以就读城东学校?
根据区划图,该家长所在位置可以就读城东学校。自建房所需提供材料:通过所在社区网格化信息平台查询,核实居住信息,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各社区、文星街道联合盖章认定,并提供房主户头六个月水电证明或者燃气证明。
(三)学生家长代表3
1、别人购买了自己在新财小区的自建房,没有房产证,该住户是否可以就读高岭学校?
再次强调自建房住户需要准备的材料。自建房所需提供材料:通过所在社区网格化信息平台查询,核实居住信息,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各社区、文星街道联合盖章认定,并提供房主户头六个月水电证明或者燃气证明
2、丽景芙蓉一期、二期是否按照区划图,分别分到文星中学和城东中学?
区划图是按照道路划分。相邻的两个学校若都有空余学位,便可以按照家长的志愿进行选择。
(四)学生家长代表4
1、红旗小区是否可以纳入到城东学校的招生范围?
红旗小区的地皮征用给城东学校办学,当时城东学校为民办学校,所以并未有任何协议约定红旗小区的原居民子女就读城东学校。红旗小区就读原则上按照方案执行。
(五)学生家长代表5
1、生源类别排序的录取是按照顺序录取吗?
县综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核查结果,按生源类别顺序分批依次录取。若遇某类别有多人符合录取条件时,采取公开微机派位录取(公开派位届时邀请部分监护人代表参加)。未正式录取者,根据就近就读原则,再调剂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就读。
(六)学生家长代表6
1、双桥小区的居民想要去文星街道主城区的初中就读是否一定需要购房?
学位分配的依据是事实居住。
(七)学生家长代表7
1、相关文件表示2022年6月30日之前在城东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可以直升城东学校小学部,今年是否有效?
严格按相关文件执行。
(八)学生家长代表8
1、想让学生就读城东学校,但是根据生源类别排序,已经录满了,该怎么办?
根据排序录取,若是满员后,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高岭小学、双桥学校。
(九)社区代表1
1、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原吉小区没有划分到城东学校?
江东路以北是在城东学校招生范围内。方案表格中的小区还有待增加。
(十)社区代表1
1、阳光招生的年龄问题?
根据政策,主城区的学校只接受年龄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小朋友;但城区周边的黄金、双桥等学校学位宽松的情况下,可以放宽到12月31日。
2、无房无户的居民需要证明,未采集信息,为了核实信息可能需要上门调查,与基层减负是否相冲突?
租房租户的需要6个月的居住材料证明。主要是为人民服务,不冲突。
3、碧桂园的安置小区是否划分到东湖学校的招生?
是划分到东湖学校。
(十一)教师代表1
1、根据就近原则,黄金学校附近的社区大部分都选择向主城区学校就读,到黄金学校就读的学生逐渐减少,怎么解决?
由于出生人口数量减少,招生确实存在一定困难,但是社区留守儿童的就读需求还是存在。
(十二)教师代表1
1、新农学校学生小升初是否可以划分到城东学校?
新年学校属于石牛社区,作为边缘学校,确实存在困难。若城东学校有空余学位,可优先新农学校的学生。
(十三)政协委员代表1
1、关于随迁子女就读的问题,若外来务工的住户租住在文星街道,但工作地点在洋沙湖街道,就读是按照哪个划分?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每年都会上门征求意见,按照家长的意愿,根据租住的小区划分,进行就读。
五、听证结论
根据听证会上听证代表陈述的主要意见和建议,按照听证会的决定,我局对《2024年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提高规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全县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