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教通〔2017〕80号 关于印发《湘阴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属高中、乡镇中学、民办学校,局直二级机构:
为认真贯彻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352号)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2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现将《湘阴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湘阴县教育局
2017年10月10日
湘阴县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352号)和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岳教体通〔2017〕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为宗旨,以教师专业化为导向,通过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情况,促进教师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保障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教师激励和退出机制,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一)县教育局成立湘阴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倪立祥同志任组长,刘西城、李正銛、黄念军同志任副组长,刘学、汤青山、符友良、石沉、汤卓、黄秋华、周治平、林浩怀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师训股。刘学同学兼任办公室主任,汤青山任办公室副主任,张培健为专干。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制定宏观政策,组织协调各单位做好定期注册工作,对注册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评估。
(二)教育局师训股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实施、管理等基础事务性工作。按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发布相关政策、通知;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的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工作。县教师进修学校对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进行初审;做好业务培训及档案资料的整理与管理工作;对注册数据信息进行管理统计分析;开展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培训和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等。
(三)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文星地区幼儿园以园为单位),做好本单位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宣传、组织申请、材料审核、集体办理等具体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核查教师资格证书等前期准备及培训(9月中旬)。
(二)向市上报实施方案(9月30日前)。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各单位上报材料、县初审及结果公示(9月20日至11月30日)。
(四)市教育体育局复审(12月1日至7日)
(五)省级教育部门终审(12月8日至12月22日)。
(六)发放注册贴,进行注册工作总结。
四、注册范围及培训学分要求
(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在教科研部门、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四)在2016年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 〔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申请首次注册者,前五年内教师培训学分不低于240分;入职时间不足五年的教师按每年不低48学分累计;2016年首次注册因学分不足而暂缓注册的教师,修满首次注册所要求的学分(240分)加上暂缓期内应修学分(每年72分),方可完成首次注册。
五、有关政策及规定
2017年教师资格注册条件、年度考核、注册结果运用、违规处罚,以及一人多证”“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证不一”“中职高中通用”等情形处理和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教发〔2015〕39)和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教体发〔2016〕23号)文件执行。
六、注册程序
(一)个人网上申请
9月20日—11月1日,教师本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报名申请,如实准确填报教师资格证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提交的材料
申请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填报后自动生成下载,附件1)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书非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无法查询验证的,则应同时提供申请人人事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3.所在学校出具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附2)。
4.教师培训学分和年度考核证明一份(附件3)。
5.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还应提供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6.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
(三)现场确认
10月16日—11月10日,在网上提交了申请的教师本人按要求向所在确认点提交审核材料。各现场确认点对教师本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需有学校审核,并签字盖章、确认属实),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通过的教师在系统中按要求打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本人签字确认后报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签字盖章后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按教师资格注册资料袋(每人一袋,提交材料目录及顺序见附件6)顺序进行整理。
11月1日—11月18日,以现场确认点为单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县教师进修学校。
(四)初审
11月1日—11月18日,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见附件5),并对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进行公示后将注册结论建议报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
(五)复核
11月27日—11月30日,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的注册结论建议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报省教育厅。
(六)终审
12月8日—12月22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复核意见进行终审,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注册结论信息,并将注册结论反馈至负责初审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
(七)发放注册贴
2018年元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注册结论,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加盖注册结论章和公章,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粘贴相应注册结论的“注册贴”。同时将贴好“注册贴”的教师资格证书返还申请人。
七、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不得向教师和学校收取任何费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注册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建档保存。
(三)申请人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四)注册过程中有关注意事项(见附件4)。
八、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专项经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注册工作。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学校要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有关文件政策,宣传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的意义、注册对象范围、注册程序等内容。要让每位教师认识到“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检查”,要让“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人员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政策深入人心。
(三)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坚持条件,坚持原则,按政策按程序办事,该注册的都要注册,不该注册的不能注册。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对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申请表
2.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
3.培训学分和年度考核证明
4.岳阳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注意事项
5.县级初审时间安排
6.个人审批材料目录
7.确认点用户信息表
8.教师资格证信息统计核查花名册
附件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所在单位: 报名号: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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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 证件类型 |
有效身份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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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教师资格 证书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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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 种 类 |
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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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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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 间 |
教师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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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聘用起始日期 |
现任教学段 |
现任教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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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 |
第 次注册 |
手机号码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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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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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本人所填写信息及提交的注册材料真实可靠。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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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单位) 意 见 |
注册申请人情况及提交的材料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本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学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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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由注册机构填写。对不具备的条件需简要注明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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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
口不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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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 |
口不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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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遵纪守法,师德良好 |
口不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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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试用期满考核或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
口不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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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
口不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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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未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
口不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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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口不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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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机构 意 见 |
年 月 日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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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
附件2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
1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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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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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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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热心社会 公 益 事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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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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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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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无犯罪 记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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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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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考核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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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考核单位 (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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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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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表中第1-2栏由申请人填写;第3-10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其中第7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本表必须据实填写,填写字迹应当端正、规范。
附件3
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
培训学分和年度考核证明
姓名 单位 位
一、教师培训学分
时间 |
十二五周期学分 |
2016年度 |
合计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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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
二、2016年度考核
考核结论: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4
岳阳市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注意事项
一、关于网报
教师注册工作时限性很强,只能按注册程序办理,网报和确认、确认与初审的时间可以有部分重合,初审与复核、复核与终审时间之间要留一段时间。2017年11月1日前,为教师个人申请网报阶段,注册平台在规定每个工作日8:30—22:00开放,节假日不开放,超过规定时间范围后网站将自动关闭,届时教师将无法继续办理网报申请业务。因此,请各学校注意提醒教师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报申请业务。
二、关于确认
网报开始时间至11月10日,为学校确认点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时间,各确认点工作人员在此工作阶段要理清思路,合理安排时间,开展好审核确认工作,相关工作梳理如下:
(一)检查本确认点范围内应申请注册人员,是否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网报申请,将超过规定网报时间(11月1日),未进行网报申请的教师名单编写入《应注册但未报名花名册》(此表要在上报初审时交县教育局师训股,只交电子稿)。
(二)检查已经网报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是否准确,特别是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等,特殊情况按《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处理。此次网报结束后,每位教师的资格证信息都将自动进入教育部教师资格信息库中。如果此次网报出现错误,将对今后教师们教师资格证的运用带来诸多麻烦,而且进入资料库后,再想修改相关信息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请各位教师和确认点工作人员在网报和确认业务时,务必核对教师网报基本信息,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三)对照中小学教师首次定期注册要求,认真开展审核确认工作。
1.审核教师资格是否具备。注意:高证低聘,选择“具备”,低证高聘,选择“不具备”。
2.审核聘用合同。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均选择“具备”。民办学校教师,必须提供学校聘用合同,有合同选择“具备”,无合同选择“不具备”。
3.教师师德师风情况。根据学校出具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的结论,师德师风鉴定结符合要求的选择“符合”,不符合要求主选择“不符合”。
4.年度考核情况。对照教师各年度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各年度考核合格或合格以上的选择“具备”,不合格的选择“不具备”。
5.教师培训学分。对照证书或者培训证明进行审核(首次注册,任教不足五年的以每年以48学分累计)。符合要求的选择“具备”,不符合要求的选择“不具备”。
6.是否终止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没有终止教育教学工作情形的选择“具备”,有终止教育教学工作情形的选择“不具备”。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情况均选择“具备”,没有参加年度考核的选择“不具备”。1-7项均为“具备”的,学校确认状态选择“材料齐全”,有任一项为 “不具备”的,确认状态选择“材料不齐全”。初审教师数据巨大,为避免在初审时出现诸多不必要的麻烦,各确认点在审核确认时务必严格按要求审核。
三、初审材料准备与整理
完成确认工作后,要做好初审资料准备整理工作。具体工作梳理如下:
(一)资料准备
确认结束后,按“注册合格”“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人员类别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并分别按下列五类人员上交统计报表。
1.通过确认“材料齐全”人员一般属于初审“注册合格”类别的人员,将其材料、名册按对应顺利进行收集整。每个教师的复印件要按《2017年湘阴县教师资格注册个人审批材料目录》顺序进行装订入袋。
2.经审查有任一材料不全的属于初审“暂缓注册”类别人员,编入《已报名但不符合注册条件》表中,在资料《目录》中要标注出不全材料种类。
3.对“注册不合格”类别人员要十分谨慎,严格把关,在收集其个人提交的材料同时,还要收集其注册不合格证明材料,填写《注册不合格人员登记表》。
4.凡属于本次应注册对象,但未网报申请的应编入《应注册未报名》(仅公办学校)名册中。
5.凡已申报,但不属于受理范围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应编入《已报名但不符合注册条件花名册》(仅公办学校)
(二)材料整理
各确认点在排列注册教师档案材料顺序时,务必与相关名册顺序一致,大体上按照网报流水号进行先后排序,这样方便初审。
四、其他事项及后续工作
1.各确认点必须严格按教师注册工作方案安排的时间上报资料,接受初审。在开展注册工作前进行教师资格信息统计核查,《教师资格信息统计核查表》(附件)包括如下栏目:单位、认定机构、认定时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教师资格档案号、教师证学科学段、是否在教学岗位、现教学段学科、教师证变更情形、备注。
2.初审结束后,对符合条件,拟“注册合格”人员通过网络或公示栏进行公示。
3.暂缓注册人员在暂缓注册的有关情形消除后,可以重新申请定期注册。但在暂缓注册期间不得出现新的暂缓注册情形。
4.经省注册终审为“注册合格”后,将省厅发放的注册贴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上,具体安排由各初审机构确定。
附件5
教师资格注册县级初审时间安排
时 间 |
上 午 |
下 午 |
单 位 |
单 位 |
|
11月13日 |
石 塘 六 塘 东 塘 黄 甲 三 塘 白泥湖 |
长 康 玉 华 金 龙 湾 河 樟 树 安 静 |
14日 |
茶湖潭 铁角嘴 躲风亭 柳 江 东 港 |
新 泉 关公潭 西 林 车 马 凤 南 |
15日 |
临资口 白 马 洞 庭 柳 潭 杨林寨 |
南 湖 赛 头 和 平 高建成 南 阳 |
16日 |
古 塘 湘 临 浩 河 城 关 滨 湖 东 湖 |
湘 江 琪 瑞 黄 金 高 岭 长 岭 城 北 |
17日 |
文 星 城 东 特 校 知 源 左宗棠中学 局机关幼儿园 |
一 中 二 中 四 中 一 职 二 职 教研室 教育技术中心 |
18日 |
文星地区幼儿园及其他单位 |
整 理 |
注:1.各学校初审时间原则上只能在规定的时间提前,特殊情况需要推迟的必须提前报告并约定时间,最迟不能超过初审最后时间,否则网络系统无法操作。
2.各学校初审材料送湘阴县教师进修学校,请各学校在初审安排日前进行对接。
附件6
2017年岳阳市教师资格注册个人审批材料
目 录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填报后下载,附件1)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岳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培训学分和年度考核证明》
4.《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原件
5.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教师提供聘用合同原件
6.材料“1”暂不入袋,按教师资格注册教师名单编号顺序提交即可。其他资料均需复印件1份并按目录顺序装订或入袋交初审机关备案,每个教师注册资料按注册名单顺序摆放提交。
附件7
序号:
年湖南省 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资料袋
姓 名 :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
确认点名称: 网上报名号:______________
资格种类: 资格学科:_______________
序号 |
材 料 |
审核情况 (材料具备打√) |
1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
|
2 |
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
|
3 |
教师聘用合同(复印件) |
|
4 |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表现考核表(原件单位盖章) |
|
5 |
培训学分和年度考核证明 |
|
6 |
其他 |
确认点已将教师网报信息与相应证明材料逐一审核,一致无误。
确认点审核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岳阳市 县市区 学校教师资格证信息统计核查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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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单位 (单位公章) 填报人姓名 填报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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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 位 |
认定机构 |
认定时间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证书上号码) |
教师证号(证书上号码) |
教师资格证 学段、学科 |
现是否在教学岗位 |
现教 学段 |
现教学科 |
教师证信息 变更及情形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