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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教通〔2017〕9号 关于做好全县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2-13 08:37 浏览次数: 1

各县属高中、乡镇中学,局直二级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571号)精神和相关会议要求,我局将全力推进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二、工作任务

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三、信息采集范围和流程

各地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进行信息采集,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信息采集可由学校统一填报信息(教师管理登陆地址:http://jiaoshi.hnedu.cn:8081/mgmt/index)或教师上线填报信息(教师自助子系统登陆地址:http://jiaoshi.hnedu.cn:8082/selfservice/index)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

(一)信息范围

教师在信息系统中选择是否是新任教师和非新任教师。非新任教师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基本待遇、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师德信息(师德考核、荣誉信息、处分信息)、教育教学、国内培训、技能证书、交流轮岗、联系方式等。新任教师信息只有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其他填报选项为灰色。

(二)工作流程

1、生成教师账号。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2、录入教师信息。学校信息管理员负责录入本校教师信息,可采取批量导入信息表或在线填报方式进行。信息录入后,学校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审核教师信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学校上报的教师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三)工作安排

1、制订工作方案。各单位要制订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与重点,确定人员培训、信息采集、管理应用等核心工作环节的具体安排,确保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与启用顺利推进。

2、把握时间节点。2011年2月20日前完成相关管理人员培训工作;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全体教师培训并启动教师信息采集;2017年3月10日前,各级各类学校完成信息采集初审工作;2017年3月20日前,各教育行政部门完成辖区内教师信息审核工作;2017年3月底,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师管理系统部署与应用工作涉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专业性强,、环节复杂,参与部门众多,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系统良性运行的工作机制。

组  长:倪立祥

副组长:余令安

组  员:邓国顺、李正銛、黄念军、符友良、刘  学

杨益民、汤青山、陈胜昔

师训股负责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的培训、教师资格证和培训及学分相关信息的采集和审核,人事股负责指导全县教师基本信息(经历、岗位聘任和轮岗、专业技术及证书、年度和师德考核、基本待遇、入选人才项目)的采集和审核,计财股负责教育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教研室负责指导教师教学科和研成果等信息的采集和审核。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单位要组建由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初审工作。

(三)实行分级管理。教育局负责本县教师系统建设与管理,并督促指导本县推进系统建设与应用工作。各单位负责本级各类学校(单位)教师信息采集、审核和更新工作。

(四)加强安全保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明确责任,强化技术安全保障,确保信息安全。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对学校内教师的技术及应用保障工作,确保教师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

教育局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联系人:

人事股:王利,电话:3378025,邮箱:7197508@qq.com

师训股:李燕,电话:3378030, 邮箱:691172056@qq.com

湘阴县教育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