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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湘阴县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4-03-14 00:00 浏览次数: 1

各医疗卫生单位:

    将《湘阴县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四年三月九日

 

湘阴县卫生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根据岳阳市卫生局《岳阳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中共湘阴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局党委决定从20141月份开始,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20149月底基本结束。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意义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也是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需要和重大政治机遇。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对于着力解决卫生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卫生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总体要求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委部署要求,更加注重群众参与,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更加注重严格要求,更加注重上下联动,更加注重分类指导,努力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有新增强,改进作风有新进展,做群众工作能力新提高,密切联系群众有新作为,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有新提升,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和经验,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发扬认真精神,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批评与自我批评、注重实效”,突出“六个注重”:一是注重领导带头。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坚持学在前、走在前,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改,形成层层示范、上行下效的生动局面。二是注重聚焦“四风”。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从具体问题抓起改起,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良作风问题,确保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大多数满意。三是注重群众参与。坚持走群众路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邀请广大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参与监督、评议,使群众真满意,而不是被满意。四是注重结合实际。根据各单位实际,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开展活动,让每一个党员、干部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五是注重上下联动。加强对上衔接联系,将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思想认识、实践成果和整改措施、制度规定落实好,把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传递到上级机关,通过上下联动,更好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六是注重严格要求。坚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始终,切实强化一把手责任,从严把好质量关,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工作任务

全县卫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生和先辈先进的“四面镜子”,集中解决县、乡两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深入地清理排查。以广大患者群众为重点服好务,提升行业满意度;以广大医务人员为重点凝心聚力,提升干部职工满意度。努力实现“服务健康全面加强、医德医风全面改进、群众满意全面提升”的目标任务。

(一)“四风”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医德医风全面改进

认真研究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制度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从制度机制上铲除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土壤。

卫生系统党员、干部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大局观念不强,部门利益至上,中间梗阻,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检查评比会议多。卫生执法和窗口服务部门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违规执法”等突出问题。一是理想信念不坚定,学习自觉性不够。少数同志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有的觉得自己理论水平高、管理能力强、业务知识精,认为自己不需要学习,缺乏改革创新动力。二是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态度差。有的工作人员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差,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对待群众生、冷、硬、推,缺乏感情,解答问题不耐心、沟通不主动,推诿、敷衍塞责。三是慵懒松散,不思进取。有的工作飘浮、纪律涣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活动;有的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四是不敢担当,推卸责任。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医改政策不够坚决彻底,患得患失、效率低下;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对违法违规人员查处不及时,处理不严肃。医疗卫生单位重点解决的问题。一方面,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一是群众看病难。有的医疗机构便民措施不完善,挂号排队时间长、看病等候时间长、取药排队时间长,医生问诊时间短;有的标识不明显,布局不合理,导诊流于形式,群众看病不方便。二是服务质量不高。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忽视医疗质量管理,三级查房流于形式,观察病情不仔细,诊断治疗不及时,死亡病例、疑难病例讨论不深入;有的医务人员医疗水平不高,不按技术规范开展诊疗,医疗安全隐患大。三是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弱。重医疗、轻预防的观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比较薄弱,预防接种工作不落实,一些重大传染病仍在威胁群众的身体健康。卫生监督执法的覆盖面和执法力度不够。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不完善,急救能力不强。另一方面,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深入贯彻“九不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反感、反映最强烈、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顽症痼疾,开展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是开大处方、滥检查,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违反处方管理规定,开高价药、滥用抗生素、超时超量超疗程用药;有的医疗机构不合理检查、重复检查;有的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造成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加重患者经济负担。二是医疗信息不透明,违规收费。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不主动,医药收费不透明,患者不能及时准确获取服务、收费等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有的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重复收费,侵害群众利益。三是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回扣。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有的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途径收取提成;有的医疗卫生人员以提供特别关照为名,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有的医疗卫生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或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娱乐活动;有的医疗卫生人员通过商业目的的统方、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从中收受回扣。四是私自采购,违规接受捐赠。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有的违反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有的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有的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或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变相旅游。五是套取骗取医保或新农合基金。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采取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诊疗项目和药品、伪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证明、虚假结算票据等手段,套取骗取医保或新农合基金。六是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参与推销谋利。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有的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有的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七是非法行医和违规执业。一些江湖游医、假医生等非法开设诊所;一些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扰乱医疗服务秩序。

(二)服务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坚持“稳”“改”结合谋长远发展的思路,以“互看互学互比”为有效抓手,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扎实推进卫生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资本办医进度,推进“紧密型”医疗技术合作和优质医疗资源“双下沉”工程,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合理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智能化水平,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繁问题。

(三)关注基层,切实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围绕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构建服务平台、打造服务队伍、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坚持和完善“局班子信访接待日”、“院长接待日”和行政查房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织活动日和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活动,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进学校,切实做到直面矛盾解惑、直面人民群众解难、直面病患者解困、直面基层医务工作者解忧、直面医患纠纷解急“五直面”;提高服务本领,努力做到优化服务环境、优化诊疗流程、优化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态度、优化行业作风“五个优化”。使群众少生病、能看病、看好病,真实地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改变,享受到更多的实惠。

四、方法步骤

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个环节的要求贯通起来、衔接起来,把学习和整改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3月上旬至4月中旬)

召开干职工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作出动员部署,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以知难而进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勇气做工作,以准、狠、韧的劲头抓落实。一方面加强学习教育。在学习内容上,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市委领导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具体学习要做到突出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突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突出医德医风教育,开展一场医德大讨论。使广大医务人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忠于职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另一方面听取群众意见。要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进群众听”与“组织群众评”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一是通过开设网上征求意见栏、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干部职工、工作和服务对象、上级部门等意见,针对敏感问题以无记名的形式征求,从量上分析问题的严重性。二是通过服务窗口听取百姓声音。①在政务中心卫生窗口和其他服务窗口向服务对象开展问卷调查征求意见;②在医院向就诊群众开展问卷调查征求意见;③在本单位内部向干部职工开展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积极参与由市卫生局组织开展的“百姓问医”、“百名医生约谈”、“千名医生下基层”和“三好一满意”技能大赛等活动。三是开通作风建设热线,以岗位电话的形式随时了解群众的意见要求,倾听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实际困难。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4月下旬至5月下旬)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找准“四风”突出问题的具体表现。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进行自查、检查。查摆问题前,根据市卫生局要求开展好“机关干部交叉进院看病”活动。

1、分析查找问题。认真梳理征求到的意见,逐条逐项地进行分析,找出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边查找边整改;具体要做到“三查”,力求将“四风”问题查实查准。一是个人自查。根据前期的学习,深挖思想根源,对照自身实际,深刻反思,主动查找个人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同事互查。单位同事之间先交流思想,消除心里隔阂,以平等心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指出不足和缺点,归纳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三是领导帮查。按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从关心事业长远发展和干部健康成长的角度,采取上级帮下级查找问题,下级为上级反馈问题的方式,亮思想、摆问题,把“四风”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敲实定准。

2、严格撰写对照材料。局班子成员、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结合“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自觉“对号入座”,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按照“重在写问题,重在找原因、重在查自身”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县卫生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要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按要求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报上级督导组或指导组审阅。县卫生局班子成员要参加各联系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局机关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指导组的同志要到会指导,开展点评,对会议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会后,在一定范围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6月上旬至8月底)

1、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意见,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既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行性,认真制定整改方案。

2、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重点围绕《关于开展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办发[2013]39号)文件要求,开展好“五项整治”活动。①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重点治理违规收费和不合理检查、用药问题,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的规范使用、滥用抗生素等问题,规范100种服务方式。②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找准重点岗位、环节、人员,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采购活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廉洁风险防控。③整顿医疗秩序和打击非法行医。坚决打击“医托”、“医闹”和无证行医行为,对全县城区所有个体诊所进行一次大排查,坚决关停取缔一批,扣证停照处罚一批。④整治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对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一次普查,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全县农合基金进行一次全面审计。⑤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全县的医疗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治,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严厉打击。

3、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严格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湘阴县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要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4、建立健全落实制度规定。要把建立健全制度规定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从制度机制上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活动成效。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全面开展制度大清理、大完善、大落实,通过梳理、评估,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继续坚持,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该废止的废止,该完善的完善;还没有制度规定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五、组织领导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既要坚持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环节不能少、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要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县卫生局成立由聂腊山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戴高任副组长的卫生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一把手”带头,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将严肃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2、强化督导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蹲点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抓好问题整改,以自身模范行动引领带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局党委向直属各单位派出督导组,全程督导卫生系统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四风”问题条目式书面材料、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有效传导压力,防止降格以求。要履行“一岗双责”,同时抓好改革发展稳定的督导。

3、注重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扎下去听取意见和建议,每个环节都组织群众有序参与,请群众监督,让群众评议。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整个活动特别是整改效果,真正让群众满意。

4、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体,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重大意义和经验成效,引导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精神上来,及时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成效,注重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和推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为民务实清廉的先进典型,营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强化舆论监督,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等方式,发挥监督警示作用。加强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究,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