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治安联防巡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配合做好省市县三级综治民调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社会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确保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治安巡逻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石塘镇治安联防巡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姚玉新
副组长:徐莹宇
成 员:姚瑶、汤祥、戢凯波、黄光辉、廖璇、周志祥、黄婷婷、李伟、彭治国、汤勇、焦宏宇
办公室:王光、李享洋
二、成立石塘镇治安联防巡逻队伍
根据专群结合的原则,整合社会治安防控资源,联合属地派出所和退役军人等志愿者力量,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1、专业巡逻队:聘用3名退伍军人组成专业巡逻队。巡逻地点为石塘集镇和其他重点区域,巡逻方式为徒步巡逻,巡逻重点时段为凌晨及后半夜。
2、义务巡逻队:由村(社区)干部和党员、志愿者组成。突出午夜、凌晨等重点时段和村(居)民区等重点区域。
3、干部巡逻队:全体干部分为13个班进行轮值,由一名负责干部带班,长仑派出所安排警车和一名民警,主要负责村(社区)、主干公路及重点区域进行车辆巡逻。
三、治安联防巡逻队伍工作职责
1、治安联防队伍成员要严格按照巡逻安排按时开展治安巡逻,对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
2、对群众的报警求助,值班干部、派出所、司法所要在2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进行果断处置。
3、做好值班巡逻日志登记。
四、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加强对治安巡防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广泛发动群众自觉参与群防群治工作。
2、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治安巡逻工作方案,明确巡逻区域、巡逻路段,定人、定岗,统一佩戴“治安巡逻”袖标进行巡逻防控。
湘阴县石塘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