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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塘镇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来源: 石塘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12-08 14:27 浏览次数: 1

石塘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湘阴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湘阴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建设“美丽石塘”为目标,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努力将我镇打造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石塘。

二、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夏胜担任,第一副林长由镇长姚玉新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书记徐莹宇担任;林长制成员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副林长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设置6名护林员。

三、工作职责

(一)各级林长职责

1、分级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本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负责落实上级林长部署的工作。负责监管员、护林员、执法人员等网格化管理人员的配备和日常管理。对责任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需要由县级林长或者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指导和督促村级林长履职尽责。及时向县级林长报告年度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和相关情况。

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护林员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等工作。

护林员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 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             兼任。

3、林长会议职责。

镇、级林长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拟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督促任务的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和林长交办的事项,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四、主要任务

1、强化林业基层基础建设

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构建“三员”(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分区负责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网格划分做到镇域全覆盖,并突出重点区域,原则上以林地面积3000—6000亩为标准划分网格,一个网格配备一名护林员。整合各类护林员,组建统一规范的综合护林员队伍。我镇护林员6名(朝阳、楠竹、利民、白湖、许家台、湘园1名;双龙、高山1名;平益1名;范家坝1名;芙蓉园1名;石塘社区1名)由村级推选(鼓励提倡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报名参加)、乡镇核准、县级批准后以镇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每名护林员管护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或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由财政部门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经考核后统一支付。监管员3名,由镇政府负责选配、管理,从镇干部工作人员中优选担任。执法员3名由林业行政执法、镇综合执法等执法人员担(兼)任,由县林业部门提出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予以明确。强化对护林员、监管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实现巡山护林常态化、规范化。

2、健全林业行政执法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健全林业部门法制工作和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充实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力量,配备执法交通工具等必要的执法装备,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配强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狠抓责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令、林长会议、林长巡林、部门协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工作考核、工作通报和护林员管理等制度,确保林长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关于成立石塘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石塘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林      长:夏  胜   党委书记

第一副林长:姚玉新   镇长

副  林  长:徐莹宇   政法书记

委      员:党政办、党建办、纪委监委、政法办、宣传办、城管中队、司法所、派出所、国土所

 

 

 

 

 

 

 

 

 

附件1

 

石塘镇重点生态功能区林长责任分工

重点生态

功能区

责任区

县级林长

职 务

县直牵头

责任部门

县直配合

责任部门

涉及乡镇(街道)及责任主体

1

岳望高速南北交通生态廊道

彭 明

县委副书记

交通运输局

编  办

网信办

市场监管局

 

石塘镇

 

2

平益高速东西交通生态廊道

叶 罡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水利局

教育局

检察院

司法局

 

石塘镇

 

注:联点石塘镇县级领导宋华为县级林长。

 

 

 

 

 

 

 

 

 

 

 

 

 

 

 

 

 

附件2

 

石塘镇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表

村级名

网格

朝阳新村

一网格

楠竹山村

利民新村

白湖新村

许家台社区

湘园新村

双龙村

二网格

高山村

平益村

三网格

范家坝村

四网格

芙蓉园村

五网格

石塘社区

六网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