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林寨乡开展毛发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杨政发〔2021〕44号
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
《杨林寨乡开展毛发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林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禁毒办、省禁毒办、市禁毒办及县禁毒办关于开展排查吸毒在册人员毛发检测的工作部署,严查严管严控吸毒人员,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坚决防止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毛发检测工作,及时发现新滋生吸毒人员和最大限度地发现隐性吸毒人员。为确保检测工作切实取得成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以及市有关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始终把禁毒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准确把握毒品治理的核心要义,始终坚持厉行禁毒和严打方针,稳步提升我乡禁毒重点整治工作水平,努力从根本上消除毒品危害,坚决有力地扭转被动局面并取得实效,推进全乡禁毒形势的极大好转,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
二、工作目标
年内力争对以下人员毛发检测率达100%:
1、吸毒在册人员;
2、全体干部职工及支村两委成员。
通过毛发检测,最大限度地发现隐性吸毒人员,使我乡毒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毛发检测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杨林寨乡毛发检测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何建平 乡党委书记
组 长:刘慕文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单德军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彭 威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田伟赞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子江 乡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曹 思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 军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郭 杰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蒋 维 副乡长
蒋万程 副乡长
司马新宇 乡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禁毒办,办公室主任由谭泽竞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乡毛发采集检测工作。
四、检测对象
1、全体干部职工;
2、吸毒在册人员;社区康复,社区戒毒人员。
五、工作要求
l、毛发检测由专业机构负责采集及化验;
2、毛发检测通知由各村负责;
3、按照要求规范采集毛发及填写表格;
六、工作步骤与方法
(一)乡禁毒办联合湘阴县司法局,设备由县司法局提供;
(二)开展检测工作;
由各村具体负责通知工作,乡禁毒办工作人员予以配合。
(三)检测时间定为9月16日-18日,检测地点定于乡政府一楼小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