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杨发[2015]05号 杨林寨乡办公用房清理处置及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大办公用房清理力度,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四风”突出问题整治的有关精神,全面清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坚决纠正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超标准、违规占用住房的不正之风,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清理我乡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乡机关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多占住房。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住房是个人购买的福利房(含房改房、全额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及承租的周转房、公租房;所指的补贴是享受的住房补贴、异地调动补贴。
(二)全面清理我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5年内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一律停建,已开工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突出抓好对存在问题的楼堂馆所相关项目的整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包括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培训中心,以及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性资金建设的楼堂馆所,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自查(2014年3月至4月20日)。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行自查,按规定和要求先行整改,填写《湘阴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自查表》、《湘阴县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调查表》和《湘阴县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自查表》,按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虚报。
(二)落实整改(2014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对自查清理出来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和处理意见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期限。对可以立即整改的,边清理边整改。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乡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和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两项工作进行检查。
(三)总结提升(2014年5至7月10日)。全面汇总、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不足,并对如何深入持久地抓好公款送礼、违规职务消费、公款大吃大喝、豪华铺张办晚会等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及时把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的迫切要求,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责任追究。在整治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纠正的,在处理上适用从轻、从宽政策;被上级督促检查、暗访抽查和受理信访举报发现的问题,坚持从重、从严、从快处理的原则,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确保取得实效。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根据中央和省、市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切实织牢制度笼子,以机制规范财经纪律和公务交往行为。确保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