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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滨委发〔2016〕4号 关于开展“三访三解三比三促”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 湘滨镇 发布时间: 2016-03-09 00:00 浏览次数: 1

各村(居委会)党支部、镇属部门党支部、非公经济党支部: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镇党委决定2016年继续开展“三访三解三比三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走访要求

1.走访时间。根据县委要求,走访要成为常态化,从年头到年尾各单位都要安排干部走访。上半年集中走访时间为3月初至5月底,下半年集中走访时间为8月初至10月底。

2.走访范围。乡镇负责统筹安排本乡镇的走访。乡镇要安排本乡镇干部对辖区内的所有住户进行走访。县直单位按湘阴办发〔201617号文件明确的联点村和文星镇社区安排干部进行走访。对责任区域内的住户,各单位上半年在5月底前要普访一轮,下半年在11月底前要普访一轮。

3.走访对象。各单位对责任区内的住户要实现走访全覆盖,不能留死角和盲区。其中,要重点走访七类对象,即:困难户(重点是精准扶贫户,含低保户、五保户和因病因灾因学等致贫户)、党员和组长、现任和卸任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四类家庭(①有矛盾的家庭。主要是家庭成员之间或邻里之间有矛盾、存在不和谐因素的家庭;②有意见的家庭。主要是对社会或对过去的遭遇不满,正在上访或有可能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家庭;③有问题的家庭。主要是有家人吸毒或犯罪的家庭;④反映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的家庭或群体。主要指在过来的走访过程中,向走访干部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因政策或程序原因一时无法解决或不能解决的家庭和群体)、当地知名人士、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户。

4.参与走访的干部。乡镇机关除办公室、窗口服务单位人员外其他干部都要参加走访,分包村干部和走访干部两类。县直单位要安排精兵良将参加走访,原则上安排三类人员进村(社区)走访:一是班子成员,二是股室长,三是熟悉群众工作的干部。参与包村和走访的干部名单及干部负责的走访区域情况表(样表附后)在312日前报县“四三”活动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干部办,联系电话:2115659)。

5.走访户数。乡镇包村干部在所包村要做到走访全覆盖,没有包村的走访干部要在指定的走访村全年走访150户,其中上半年走访80户、下半年走访70户。县直单位参与走访的干部每人全年要在本单位联点村(社区)走访100户(联点村、社区所有走访对象要做到走访不漏户),其中上半年走访50户、下半年走访50户。乡镇干部每人要联系50户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户,县直单位参与走访的干部每人要联系20户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户。

6.结对帮扶。乡镇和县直单位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两户困难户,其他干部每人至少联系1户困难户。对帮扶对象要经常性联系,年内至少要走访4次,上半年两次,下半年两次。

7.兴办实事。所有县直单位均要在联点村和社区分别办1-2件实事。兴办实事要事先和联点村(社区)商量确定项目,制定工作计划,年初向联点村、社区承诺,年底兑现交卷。

二、把握走访任务

1.宣讲政策形势。走访过程中,要做到“五大讲”(即:大讲湘阴发展的好形势、大讲湘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好局面、大讲党员干部的好作风、大讲为民办实事的好典型、大讲平安创建的好成效),凝聚和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和谐。

2.排查化解矛盾。对走访中发现的矛盾纠纷,能当场化解的,要积极主动化解,不能当场化解的,事后要及时向当地乡镇、村、社区反映,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当地。

3.收集意见建议。对走访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走访干部要专心倾听、认真记录,该当场答复的要依据政策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及时分门别类处理,对没有政策依据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县活动办报送,由走访办甄别后集中交办。

4.健全活动资料。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干部调研走访台账、意见收集台账、实事办理台账、问题交办台账、结对帮扶台账等五套台账。干部走访时要及时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提供的《走访笔记本》上做好记录,以备核查。

三、加强组织领导

1.要领导带头,部署到位。各单位要迅速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专人负责,科学制定方案。310日前,要组织召开好党委(党组)会议、机关干职工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从人力、物力、财力、精力等方面保障走访活动深入推进,要坚持带头进村入户、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调处矛盾、带头结对帮扶,用实际行动引领示范。

2.要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县活动办将加强督促协调,坚持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跟踪,始终围绕中心抓好协调服务。各乡镇、县直单位要主动对接,乡镇要及时将村组住户名册提供给联点县直单位,以便科学划分走访区域,及时将村组群众走访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到人;县直单位要及时将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向联点乡镇、村、社区反馈,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县交通、电力、农业、水务、教育、卫生、环保、公安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对群众反映的复杂问题定期进行研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县活动办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集中交办,实行“挂号销号”管理。

3.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要将包村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群众公示。县直单位参与走访的干部要采取发放干群连心卡、便民服务卡等方式,向被走访户告知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便群众及时反映情况。县电视台、湘阴周刊、手机报要开设专栏及时报道各单位的活动动态。

4.要落实责任,严明纪律。县活动办将会同县委政法委、“两办”督查室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复查等方式,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督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将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对乡镇包村走访干部将严格按《中共湘阴县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干部“联村走访”考评工作的意见》(湘阴办发〔201520号)要求进行考评并运用考评结果。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活动的督查讲评,要定期调阅干部的走访记录,坚决杜绝造假、抄袭等现象。对干部走访记录不实的,县活动办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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