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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河镇2025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湘阴县静河镇 发布时间: 2025-07-10 09:44 浏览次数: 1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生环委〔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源头控制、综合利用”的总体思路,以实现全镇范围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冒黑斑”为目标,强化联动、明确职责、严管重惩、创新举措,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支持力度,坚决杜绝因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枯枝、落叶等)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现象的发生,切实改善我镇生态环境。

二、禁烧时限和区域

镇村(社区)区域范围内全年不得出现秸秆(枯枝、垃圾、落叶、杂草等生物质)露天焚烧行为,其中重点巡查时段为早稻季节20257月10日至20257月31日;中晚稻收割季节202598日至20251230日。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作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建立健全以村(社区)为单位、村(居)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将工作责任细化到田间地头和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秸秆禁烧的宣传、巡查、管控工作。​

镇农站:负责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统一监督指导工作。积极申请上级部门技术指导、优惠政策和秸秆集中收集利用、粉碎还田等补贴政策,引进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组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引导内收割机户主加装切割粉碎装置,全面推广农作物低茬收割,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

镇环保站: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焚烧秸秆行为,对违反禁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镇财政所:贯彻执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财政政策,统筹安排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经费,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镇应急管理办:督导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区内露天禁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因秸秆焚烧引发的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镇纪委:负责监督镇、村两级对秸秆禁烧政策部署的传达与落实情况,建立监督问题台账,对发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与要求,对整改不力的严肃督办。对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虚报瞒报火点信息、干扰执法等行为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参与焚烧秸秆的党员干部,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对发生秸秆焚烧火点的区域,启动责任倒查程序,追溯火点产生的各个环节,既追究镇、村巡查人员责任,也倒查包村负责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监管责任,形成责任闭环。

樟树派出所:负责打击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火灾、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秸秆禁烧过程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秸秆禁烧工作提供治安保障。

四、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教育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环保站和各社区)要采取微信短信、横幅标语、倡议书、村组会议和广播“村村响”等多种有效手段,宣传禁烧政策和推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营造禁烧工作良好氛围。同时将静河镇“致全镇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秸秆禁烧倡议书”“明白卡”、宣传手册发放到所有种植户。及时召开党员组长、种田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秸秆禁烧专题会议,种田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好禁烧承诺书,号召党员做禁烧秸秆带头先锋模范者。各村要通过广播“村村响”做好每天早中晚三次禁烧宣传动员,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不敢烧、不愿烧、不会烧”的浓厚氛围。

2.落实禁烧措施社区)要坚决采取力措施,构建(社区)、组、户三级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网格(秸秆禁烧网格名单附后),将工作责任细化到组、到田块、到农户。各村(社区)包村负责干部、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片区包保巡查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在收割时段,要以村(社区)为单位,组建一支不少于3人的应急队,配备喷雾器灭火扫帚等工具实行全天候值班巡查,并发动党员组长落实24小时值守,确保不出现一个火点。

3.严格监管执法。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镇环保站、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将开展联合巡查,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并公布举报电话,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对发现焚烧秸秆者,第一时间督查督办,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斑(黑斑)必究。凡违反本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农户,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规定》第九条,由乡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处以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推广综合利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有关技术指导和优惠政策,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引进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落户我镇,拓宽秸秆覆盖还田、青贮、加工、能源转化利用等渠道,有效解决秸秆出路问题。早稻秸秆采用粉碎还田方式处理,即在早稻收割时或收割后,使用碎草机就地粉碎,然后通过打田机将其翻耕后埋入田中,杜绝焚烧,减少环境污染。中晚稻秸秆采用打捆离田的方式处理,即在中晚稻收割时或收割后使用打捆机械将秸秆收集、压缩成草捆回收利用。与打捆回收个体户签订合同,对散户中晚稻秸秆回收的按每亩10元补贴进行奖补给收储主体。

5.及时翻耕作业。为完全杜绝秸秆禁烧,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散农户中、晚稻田收割后,由村里组织旋耕机进行深翻耕,深翻耕后由镇纪委、财政、农业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按实际翻耕面积进行奖补。种田大户自行负责翻耕或秸秆回收综合利用,综合回收利用者,按照每亩6元进行奖补,但是翻耕不纳入补贴,如有大户焚烧秸秆,一经发现,将按照县相关文件精神,暂停当年的相关惠农补贴发放。

6.强化农机作业管理。所有农用收割机械必须加装符合标准的碎草装置,确保秸秆能够有效粉碎还田。对于未按规定加装碎草装置的收割机械,一律不得进入农田作业。

7.强化信息报送。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各社区)对本辖区发生的焚烧秸秆现象,必须将相关信息及处置情况于24小时以内上报镇环保站,逾期未上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的领导责任。

8.强化追责问责。对于工作落实不力,出现火点的网格,镇纪委将严肃追究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网格包保责任人责任,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特别是对“第一把火”要严肃问责。

湘阴县静河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