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发[2016]18号 关于印发《金龙镇2016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16]18号 关于印发《金龙镇2016年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要求,抓好落实。
金龙镇人民政府
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强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近期重点工作与责任分工方案》(湘政办函[2016]1号),主要是实施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河湖沿岸垃圾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工业源排查专项行动、河湖围清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源头管控为重点,立足洞庭湖生态经济圈建设,严格遵照省市县相关要求,开展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专项行动。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林
副组长:刘雄飞
成 员:张治政、钟文华、唐 雄、刘铁辉、刘 珊
王 广、冯 勇、罗 锐、甘 丁
罗锐兼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2016年4月初开展,到2017年底,洞庭湖生态经
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基本完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镇由镇长杨林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刘雄飞任副组长、环保站长、财政所长、畜牧站长、国土所长、水管会主任等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厉按照县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不走样。
(二)正确引导、加大投入。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财政投入15万元为专项经费,确保整治专项行动到位。坚持政府投入与村民自筹、投工投劳等结合,迸一步激发农民群众建设家园、美化家园和热爱家园的热情,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三)摸好底,造好册
由各站所负责本部门的整治工作的摸底造册,做到不漏报、不虚报、不盲报。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
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完成整治任务。
(二)科学制定方案
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本整治方案,突出重点,坚持原则,科学制定分年度实施方案。
(三)大力宣传发展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改进创新宣传报道。充分利用标示、标牌、横幅和宣传栏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水环境整治的宣传行动。着力宣传推介先进典型,曝光落后案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浓厚氛围。
(四)规划建设管理
要狠抓工程进度,当年任务当年完成,搞好协调和矛盾的调解,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