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星街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办发〔2025〕166号
各社区(村)、各部门单位:
《文星街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2日
文星街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25年12月1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非法经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面查处全街道范围内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推动实现烟花爆竹经营主体数量和燃放总量“双减”目标,持续提升环境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创造平安、文明、祥和的社会氛围和居住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星街道全域禁炮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刘义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秦胜任副组长,街道安全生产办、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各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禁炮办),负责街道全域禁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办公地点设街道安全生产办,由陈冲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部署
(一)召开文星街道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部署会,全面部署工作、落实责任。采取发放公开信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在城区主要地点和人口密集场所悬挂横幅标语,广泛宣传全域禁炮的法律依据和重大意义,营造群众理解、配合、支持的工作氛围。组织机关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学习禁炮相关规定,做好辖区的宣传动员工作。
(二)持续推进社区(村)禁炮示范区、达标区建设,推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加大对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门店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拉网式排查整治,及时规劝辖区门店停止非法销售,做到不留死角、不漏盲区,强化对已退出市场的烟花爆竹零售门店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
(三)将禁燃工作纳入社区(村)年度考核,实现量化评价、奖优罚劣。积极动员和组织党员骨干、治安巡逻队、网格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炮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强化社会协同监督。
四、工作职责
街道安全生产办: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的检查,严禁向辖区内无证零售门店、其他企业和个人销售烟花爆竹。
街道禁炮办:负责街道禁炮办日常工作;负责协助配合县禁炮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的日常巡查,配合派出所对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销毁;配合街道人居环境整治指挥部开展全域禁炮督查。
街道党政办:负责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宣传工作,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规定要求、全力支持配合禁炮工作。
辖区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侦办该类刑事案件。对在全域禁炮工作中对抗执法、构成治安管理违法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
各社区(村):负责本辖区全域禁炮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巡查队伍,定期开展巡查。成立禁炮理事会,至少明确1名安全信息员,并将禁炮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并落实考核问责机制,加强政策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居民)移风易俗、自觉遵守禁炮相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建立“一对一”联点机制,规劝辖区门店停止非法销售,强化动态跟踪管理,严防“死灰复燃”。
其他部门:其余部门作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参与部门,负责做好本部门禁炮工作以及干职工及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统筹推进。全街道各部门与社区(村)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与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移风易俗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统筹安排打非治违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对查实的有效举报予以奖励。各社区(村)书记要定期带队检查,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注意方法。各社区(村)和相关部门按照“依法禁与依规禁相结合、部门执法与社区(村)属地管理相结合、源头禁与全程控相结合、严格考核与严格奖惩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坚决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形成整体合力。涉及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制度,坚决查清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的制造者、组织者,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原材料的来源、运输渠道、销售去向,查清容留、包庇、纵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行为背后的利益链条,确保“全域禁炮”政策执行不打折扣、落地见效。
(三)建章立制,严格奖惩。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纳入人居环境整治、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积分考评及群众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将其列为国家公职人员、社区(村)干部、党员等提拔重用、评先评优、晋职晋升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