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文星街道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办发〔2025〕32号
各社区(村)、各部门单位:
《文星街道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阴县文星街道办事处
2025年2月28日
文星街道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
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有关批示精神,进一步抓好“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清除各经营单位消防隐患;通过深入开展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打击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九小场所”安全有序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街道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超市商店、餐饮场所、宾馆、网吧、KTV、小生产加工企业及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三、整治重点
对照“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要求,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一)动火作业。包括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无上岗证书;动火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且无人员监护;动火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等。
(二)安全疏散。包括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宽度、坡度不符合要求等。
(三)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配备或已损坏;自动消防设施破损等。
(四)装饰装修材料。包括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装饰。
(五)防火分隔。“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布置的“九小场所”未在上下层和前后部之间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
(六)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违规进入“九小场所”内部、违规飞线充电。
(七)燃气及电器产品。违规使用电烤炉、电热毯、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厨房超限使用、存储瓶装液化石油气,且未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八)防盗网和广告牌。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小型医疗机构、小型学校幼儿园未在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上开设逃生口。
(九)消防安全管理。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人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建筑)未确定责任人(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
成立“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班,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召开工作动员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
各部门要坚持协同联动,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九小场所”排查整治。街道安全生产办组织社区(村)逐户上门排查,全面摸清辖区“九小场所”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做到各场所地址、规模、经营项目、企业主、从业人员准确掌握;联合派出所、各行业部门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对辖区内“九小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总结提升
各社区(村)总结本辖区“九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街道安全生产办将听取各社区、村、各相关部门、企业、商户等群体相关建议,研究建立适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的“九小场所”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责任包干到位
各社区(村)党总支书记是本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方案组织力量认真排查辖区内多合一场所,做好相关台账,督促辖区内“九小场所”进行自查自纠,配合街道安全生产办对于“九小场所”专项整治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确保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排查整治、核查验收等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
(二)形成工作合力
街道安全生产办要联合消防大队、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立部门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责任,加强养老机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
(三)加强督导问责
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星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整治期间,街道安全生产办联合街道纪工委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督导,将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排查治理不深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等突出问题,予以全街道曝光,形成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