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信访工作制度

来源: 湘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 2020-10-24 09:07 浏览次数: 1

(一)群众来信由办公室负责登记、交办、协调和督办。群众来访由相关股室、二级机构和分管领导负责接待。

(二)局内设职能股室、二级机构要按照各自工作业务范围,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不互相推诿,若需两个或以上股室、二级机构协调办理的,须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协调。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局办公室书面报告处理结果,局办公室将综合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三)对重大问题以及政策性较强,股室、二级机构无把握处理或涉及两个以上股室、二级机构的问题,由局办公室报局领导批办。

(四)来信归口处理办法

1、检举、控告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以及党员受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由纪委派驻县政府办系统纪检组办理;

2、反映领导班子建设问题,干部对职务任免、工作调动、工资福利、退休退职以及受各种行政处分不服等问题,由办公室人事负责人办理;

3、职工受拘留、劳教、治安管理等处分问题,由办公室办理;

4、劳资纠纷和民事调解工作由工会办理;

5、有关行政后勤工作方面的问题,由办公室办理;

6、其它方面问题,由办公室牵头,按职责业务范围,分别会同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办理。

7、各股室、二级机构要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同时做好保密工作。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对虽属合理,但条件暂不具备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要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