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政务公开、信息惠民、“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大力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目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数据共享,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创新创业,扩大公众参与,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整合各级各部门已有基础资源和数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坚持问题导向。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导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将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用户体验和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协同共享。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整合构建全县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坚持创新发展。运用互联网思维,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渠道,开放服务资源,构建政府、公众、企业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政务服务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结合政务服务大楼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单点登录、全网通办。2018年底前,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基本建成“一网一线两厅一库一平台”( 11211)的政务服务体系;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形成全县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互通、一网办理、高效便捷,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觋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高效。
二、主要任务
(一)融合升级平台渠道,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按照“11211”的总体框架,即重点建设“一网一线两厅一库一平台”,尽快形成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1.“一网”:即进一步升级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为更加便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登陆平台,更加全面的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公共政策发布和解读平台,更加开放的政民互动交流平台。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升级县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全县政务服务网站与系统门户,2017年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乡镇和县直各部门门户网站及政务服务系统要主动对接县政府门户网站,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原则上不另行建设独立的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各级各部门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全面、及时、权威发布办事服务信息,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设立群众意见建议专栏,推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2.“一线”:即整合建设全县统筹、县级指挥的“12345”服务热线,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作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群众咨询、投诉的重要渠道。按统一规划、市县为主、数据集中、规范运作的基本原则,打造全县统筹、县级指挥的12345公共服务和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全县统一的后台管理系统、数据标准规范、安全防范体系和评价监督体系等。推进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热线的整合,按“一城一号”要求,分级并线接入同级12345平台。(牵头单位:县政府、13245热线;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3.“两厅”:即建设县级实体政务大厅和全县统筹的网上政务大厅。加快建设县级实体政务大厅,推动县本级“两集中两到位”改革,逐步实现县级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实体政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18年底前,全面推广“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2019年底前,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一站式办结的全县无差异化政务服务。依托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全县统筹的网上办事大厅。县直各部门原则上不再新建网上办事大厅,己单独建设系统的,要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与县级网上办事大厅的业务流、数据流对接,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从根本上避免“二次录入”。有条件的县直单位可在全县统一的网上大厅标准规范和技术架构基础上,根据本地业务需求开发个性功能。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要无缝对接、融合发展、互为补充;要统筹线上线下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延伸;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要建立健全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价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实时评价,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全面监督和考核。(牵头单位:县政府、县编办、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4.“一库”:即建设县级统筹、系统架构统一、全县共建共享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以县直各部门政务和业务数据资源为基础,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运行中产生的沉淀数据为核心,拓展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社会信用、企业信用等专题数据库,促进已建数据库与政务资源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2017年底前初步建成依法共享、依职能使用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5.“一平台”:建设全县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根据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依托全县电子政务外网统一云平台,2017年底前,建成全县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与省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建成全县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和电子证照库等基础支撑体系,与各地各部门互认,实现“一号”申请;2018年底前,以实体大厅分类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网上统一申报窗口相结合为基础,实现“一窗”受理;以网上政务大厅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为支撑,实现“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府、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二)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结合贯彻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等工作,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每个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2017年6月底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政府相关部门)
2.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按照审批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标准化要求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全面提升我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2017年底前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建成涵盖政务服务“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县编办、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3.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2017年9月底前全面清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流程,编制完善工作流程图。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2017年底前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县政府、县编办、县优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4.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7年底前,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2020年底前,除法律法规明确必须进行现场勘验、监督、检查的环节外,逐步实现行政权力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编办、县优化办、县政府法制办、
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5.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县一体化服务体系。2018年6月前,开发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梳理各部门移动客户端可办理业务并按要求逐步接入“互联网+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重点提高工商、交通、税务、教育、医疗、社保、户籍等利企便民业务的移动办理能力。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2018年底前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6.全面公开服务信息。2017年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要提升政府网站政府服务信息搜索的精准度和便捷度,方便群众和企业了解办事信息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健全和实行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服务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办理进度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全部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牵头单位:县政府、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三)努力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1.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按照国务院关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对接国家层面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2017年底前制定《湘阴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全县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交换体系,实现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监督检查、考核通报、安全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动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2.推迸政务数据开放和运用。推进各级各部门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重点开放社会关注度高、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等相关、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各类数据,鼓励公众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2018年底前建立政务数据对外开放和鼓励社会开发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体系和标准规范,促进政务数据的创新应用和增值利用。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3、推动网上服务平台延伸。2017年底前要初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逐步向全县推行。2018年底前,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覆盖到村(社区),逐步实现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联动、无缝衔接、标准统一、体验一致的政务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各乡镇,责任单位:县政府、县发改委、县政府信息科)
4.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尽快出台我县电子证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应用相关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制定统一的技术应用标准规范。建设完善全县统一的政务电子证照系统,编制电子证照通用目录,加快开展政府存量和增量纸质证照及相关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材料向电子证照转换,推进政务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互认应用。推动各乡镇各部门系统存量用户数据梳理工作、存量纸质证照向电子证照转换工作,指导各级政府部门用户身份认证信息、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互认。重点围绕民生服务、投资审批、工商登记、完税服务等领域,推动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开展网上验证核对。(牵头单位:县编办、县政府信息科;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5.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协调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智慧经济发展,推进智慧社会民生应用,加强智慧政府管理与服务。促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地理空间信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加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智慧城市自选评价指标体系,以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为抓手,提升城市便民惠民水平,促进新型智慧城市经验共享和推广。(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6.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编制发布的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要求,2017年6月前完成体系顶层设计,明确平台架构,以及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政务云、大数据应用等标准规范。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出台“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为持续稳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加强现有成熟标准规范在电子政务中的运用,研究制定网络、安全、应用、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技术和业务标准规范。(牵头单位:县政府、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信息科、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
7.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进光纤网络城市建设,加快实现全县城镇、各类开发区(园区)光纤全覆盖。加大农村地区光纤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力度,提高城乡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推进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宽带应用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实现互联网信息源高速接入、网络流量高速有效疏通,促进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升级。切实贯彻国家提速降费要求,采取各种办法降低网络资费价格,提升服务水平,让老百姓享受到方便实惠。到2020年,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城区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Mbps以上接入能力;98%以上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85%以上自然村实现光纤、4G网络覆盖到村,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Mbps以上接入能力;4G网络实现全面覆盖全县城区、乡镇和行政村。(牵头单位:县政府;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住建局、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四)加强安全保护,确保政务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
1.提高信息安全意识。要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定期开展针对性的防治培训,高度重视网信、公安、通信部门发出的网络安全风险预警,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和整改。(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保密局、县政府信息科、县公安局)
2.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应用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和监管部门职能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监管部门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对发生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而未履行主体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追责。(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保密局、县政府信息科)
3.提高安全保护能力。加强技术服务和人员支持,加强信息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高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理技术能力,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强化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提前制定各类预案,及时处置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加强云计算服务网络、大数据资源库安全防护管理,加大云计算服务、大数据存储安全评估力度。同时要加强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将没有技术和人力保障的网站向上级政府迁移。通过集中建设、集中管理强化风险监控。2017年底前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和应用系统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保密局、县政府信息科)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县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和监督协调,相关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根据工作分工分别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要明确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考核监督。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将“11211"体系建设列入政府重点督查事项,按季度开展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效。各乡镇、县直部门要加强对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督促指导,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三)加强培训力度。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四)加强经费投入。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统筹使用县级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县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将“11211”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乡镇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本级“互联网+政务股务”建设和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