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2014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坚持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切实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三重一大”是指涉及中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奖惩、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的事项。
(一)重大决策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需向县党委、县政府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研究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大事故处理和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3、研究申报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问题;
4、研究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事项,研究重点案件的查处事项;
5、研究决定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武装工作、群团工作的重要事项;
6、安排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调研事项;
7、其他需要集体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制定干部管理制度,审定干部培养、选拔、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2、机关公务员(事业人员)交流、轮岗、调动的审定;
3、推荐申报县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4、按照干管权限,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
5、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三)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安排
1、年度中心实施的重大项目;
2、未列入预算的重大建设工程项目;
3、其他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
1、中心财政预算的安排建议;
2、预算调整建议;
3、年终决算建议;
4、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数额满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资金安排;
5、年终各项奖励资金的安排;
6、其他大额资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