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曾某某入户公路被车子压损赔偿的答复书
来源:
湘阴县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26-01-30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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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先生:
您于2025年12月24日通过来访反映“村民刘某某的砂石车每次开车速度较快,经过您家门口时,将您门口的小路损坏,要求赔偿”的信访事项已收悉,我单位于2025年12月24日受理,并发出依法分类程序受理告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收到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后,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安排镇负责干部黄某某、司法所侯某某前往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现场勘查及走访周边群众,刘某某的砂石车经过您自行硬化的入户公路时,不慎将路口边侧压裂,有现场照片及相关证人证言作为佐证,您所反映的路面被压损情况属实。
二、处理意见
经樟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就此次纠纷产生的经济赔偿达成一致,并于2025年12月25日在樟树镇司法所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刘某某赔偿给您路面损坏费用2000元,并约定您不得阻碍刘某某驾车离开。
如不服本答复,请60日内向湘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樟树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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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某初次信访事项审核结案单.xlsx